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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著禮品辦信用卡?打住!

  • 發佈時間:2015-04-20 02:29:33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長沙晚報記者 李素平

  信用卡辦卡送好禮、首刷禮品,還有各種積分兌換獎品,但如果持卡人一心只是奔著開卡的禮品去,禮品到手後又提出銷卡,卻小心可能遭遇“暗坑”。

  現象:有人拿到禮品後就銷卡

  近日,長沙市民胡小姐反映,某外資銀行信用卡行銷人員來到了單位掃樓,稱近期正在搞活動,新辦卡客戶可以獲得一個帶密碼鎖的拉桿箱,首年免年費。正計劃一場旅行的胡小姐怦然心動,準備填單申請。然而,當胡小姐準備提交材料時隨口問了一句,拿到箱子後能否銷卡,行銷人員的答覆卻讓她打了退堂鼓:“1年內銷卡可能會要退還禮品的費用,具體可以看條款。”

  胡小姐的經歷並非個案。不少人都遇到過信用卡行銷掃樓,給持卡人的辦卡禮品也很誘人:拉桿箱、KINDLE電子書、迷你工具箱、車載空氣凈化器等。為吸引客戶辦卡,掃樓的行銷人員甚至會主動支招:“幫忙填張表,不開卡也行。或者等拿了禮品,把卡銷了就是。”而不少持卡人因為一人多卡管不過來,拿到禮品之後就銷卡的也並不少見。

  提醒:惡意行為或被訴諸法庭

  不過,辦卡卻不開卡,領完禮品就銷卡的行為,可能遭遇到胡小姐説的退還禮品費用的尷尬。記者查閱胡小姐出示的該銀行信用卡條款,注意到有一條細則註明了:“若信用卡賬戶獲得獎品前已登出,視為持卡人放棄獲贈;如果持卡人在活動期間或領獎後發生任何故意、惡意套取獎品等行為,銀行有權取消其獲獎資質,並從其信用卡賬戶中扣除與其所獲獎品等值金額的款項。”就此,記者諮詢該行信用卡部門工作人員,被告知“1年內登出的確需要扣除禮品的費用,但也可能不會扣。”

  事實上,並非一家銀行用條款約束了持卡人套取禮品的行為。此前就發生過持卡人銷信用卡時,因用卡時間沒有達到銀行要求的24個月期限,而被銀行要求退還350元禮品費訴諸法庭的情況。銀行的説法不乏合理性:辦卡、銷卡涉及人力資源的使用,頻繁辦卡銷卡無形中也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但信用卡專業人士卻有自己的看法:以前是辦卡送禮品,現在是持卡人看禮品辦卡。銀行信用卡服務的優劣,除了辦卡禮品外,及時的賬戶變動提醒,高效的提額、降額和單筆消費約束確保信用卡賬戶安全等顯然更為重要。就此,記者提醒持卡人,養成量入為出的辦卡、用卡習慣,遠比領到多少禮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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