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徵信應以立法為先
- 發佈時間:2015-04-18 07:2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金信網CEO安丹方。
全球網貸行業盛會LendIt 2015峰會上,圍繞“建立中國徵信機構”的話題,金信網首席運營官安丹方和美國最大信用評級公司FICO中國區副總裁Sandy Wang、及幾位國內網貸平臺高管展開觀點碰撞。
Sandy Wang表示,從美國徵信的發展史來看,經歷了四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瘋狂發展的過程,第二個階段是監管成熟的過程,第三個階段是合併整合的過程,第四個階段是由幾家龍頭企業主宰的成熟期。中國的徵信市場處於第一個時期。
安丹方認為,中國徵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不能完全參照美國經驗,未來中國徵信必將崛起于大數據網路時代,但目前大數據徵信的發展還存在數據缺失、隱私資訊界定不明等問題。她呼籲,大數據徵信的推進應以徵信立法為先。
雖然大數據徵信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但安丹方也表達了自己的擔憂。她認為,中國誠信體系長期以來的形成的“有信無用”、“缺信少用”以及法律的滯後,使得在中國發展大數據徵信遇到了四大瓶頸。因此,大數據徵信必須要從完善相關立法入手。
“雖然P2P不是放貸機構,但是運作著直接進行放貸的個人,作為平臺運營的維護者,應該有義務報送資訊,為讓行業儘快接入央行,實現資訊共用,調整法律條款迫在眉睫。”安丹方表示,中國的徵信必然會崛起于網路時代,但是需要完善相關法條保駕護航,否則大數據徵信推進的越快,恐怕帶來的隱患就越多。”
安丹方建議,在中國徵信體系尚未真正建立起來前,大數據徵信應循序漸進的推進,平臺可以把其作為風控的補充,但不宜完全依賴,就目前發展而言,以大數據徵信為基礎的大數據風控至少在短期內還無法取代以020為主的風控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