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關鎮:“村財鎮管”管理“三資”
- 發佈時間:2015-04-17 02:31:2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去年底的“三資”檢查中,河南省湯陰縣城關鎮發現一個村主任沒有經過村兩委同意,便與人私下簽訂了一份承包合同,鎮委託代理服務中心馬上按照農村“三資”管理要求進行糾正,為村集體有效避免了一起“三資”流失,切實做到用制度管財理事。
多年來,“三資”管理牽動著每一個村民群眾的神經,已經成為基層不穩定因素的主要誘因。為管好用好農村資金、資産、資源,該鎮堅持用制度管財理事,全程接受村民群眾監督,取得較好效果。他們按照制度規定堅持每年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全面清理排查,澄清農村集體家底,取締或重新修訂不合理或顯失公平的承包或租賃協議。聘請律師擔任鎮政府法律顧問,所有農村集體資産合同均需要通過法律顧問審核後方可生效。建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規範村財鎮管制度,要求一般性開支由支書村主任雙簽字並經包區領導審批後方可從鎮農經站辦理支取手續。要求村級財務和重大村務定期向群眾公開,全程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建立各項制度,強化對“三資”清查治理,群眾對村集體的收支情況有了清晰的了解,進而拉近了幹群關係,由農村集體“三資”引發的不穩定隱患也大大降低。劉玉溫郭天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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