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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公司升級交易模式産品流通轉讓亟待標準化評級

  • 發佈時間:2015-04-16 08:14: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裴文斐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信託公司升級交易模式産品流通轉讓亟待標準化評級

  為了滿足客戶信託産品轉讓需要,不少信託公司已開始自建二級市場做起了仲介,但是圍繞産品轉讓定價問題,投資人之間很難達成一致,大大降低了轉讓效率。於是,部分信託公司開始嘗試扮演仲介的角色,撮合二級市場的流通轉讓,有的還直接作為對手方與個人投資者進行交易,最後對持有受益權再次進行轉讓。

  該類模式固然提高了轉讓效率,但背後也折射出信託公司自建二級市場的苦澀,受制于包括法律障礙、監管障礙、信託公司定位障礙等問題,各個交易平臺僅能流轉自家公司的産品,拆分轉讓也受到諸多限制。

  有信託人士指出,要讓全國信託産品在信託轉讓平臺上流轉起來,引入信託登記制度只是第一步,後續的産品標準化、評級才是關鍵。

  由於信託轉讓需求增大,目前不少信託公司已開始自建二級市場,上海信託、華寶信託分別推出了贏通轉讓平臺和流通寶,北京信託、中誠信託、杭工商信託、長安信託等公司也紛紛在官網上增設産品轉讓一欄,長安信託、杭州工業信託等還增加了産品受讓需求。

  但是,大部分信託公司將其定位於仲介平臺,主要提供詢價、交易撮合服務。實際運作中,機構投資者往往比較客觀,容易達成轉讓,大量個人投資者常常圍繞定價問題爭執不下,轉讓效率非常低下。

  “信託産品並非標準化,轉讓定價需要綜合考慮産品風險程度、同期理財産品收益率水準、剩餘期限等多重因素,因此信託公司有必要將現有轉讓平臺升級,信託公司接受個人委託參與交易流通,與個人投資者作為對手方進行交易,再由信託公司將持有受益權與其他個人或機構進行交易。”上海信託相關人士告訴記者。

  以上海信託贏通轉讓平臺為例,自去年10月成立至今,已經正式轉讓總規模突破80億元。上海信託相關人士表示,大部分客戶希望借助轉讓平臺完成轉讓,通常情況下,信託公司會按照不同的産品,給出一個接近市場化的收益率進行撮合,對於少數急需轉讓的客戶,公司也會出於客戶服務的角度,經評估後用自有資金對産品進行回購,再視情形轉讓給其他客戶。撮合一單平均需要7天。

  “目前轉讓平臺不為盈利,只為客戶服務,所以轉讓撮合暫時不收手續費。”上海信託表示,“對於規模比較大的信託産品,我們會根據《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進行拆分轉讓。”

  不過,受制于包括法律障礙、監管障礙、信託公司定位障礙等問題,各家信託公司在推出受益權流轉方面也剛剛起步,目前各個交易平臺僅能流轉自家公司的産品,拆分轉讓也受到諸多限制。

  “信託非標準化的産品形態使得買方很難充分了解項目的資訊和風險,不同信託公司産品的風控標準不同,這進一步增加了流轉購買時的了解和比較成本,操作難度大。” 上海信託表示,“信託受益權在拆分轉讓時受到很多限制,比如機構持有的受益權不能向個人拆分轉讓,這限制了流轉的雙向性,不易於活躍市場。”

  同時,由於全國信託登記轉讓中心尚未正式落地,信託産品仍然缺乏中央登記結算,信託受益人資訊由各信託公司分別管理,交易轉讓時還需要面簽(異地客戶之間達成的轉讓交易成本較高),從産品登記、受益人登記、清算交割這些環節來看,都無法推動平臺流轉效率,使得交易平臺大多停留在交易撮合的階段。

  在上海信託看來,要讓全國信託産品公開轉讓平臺上流轉起來,引入信託登記制度只是第一步,後續的産品標準化、評級才是關鍵。

  “信託登記制度缺失,無法明確轉讓後信託財産歸屬,導致信託産品喪失流動性。沒有相應的二級轉讓市場,投資者只能選擇持有到期兌付。”上海信託認為,“目前信託産品標準化程度不統一,信託資金運用方式多種多樣,各個公司風險控制的標準也不統一,市場缺乏一套統一的評判標準來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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