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擴圍 安徽等4省份可單獨核定輸配電價
- 發佈時間:2015-04-16 08:0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4月15日訊 (記者 王軼辰)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雲南四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範圍,按“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單獨核定輸配電價。
發展改革委近日印發通知稱,我國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試點範圍以外地區也要同步開展輸配電價摸底測算工作,全面調查摸清電網輸配電資産、成本和企業效益情況,初步測算輸配電價水準,研究提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工作思路。
通知明確,通過加快輸配電價改革,建立健全對電網企業成本約束和收入監管機制,對電網企業監管由現行核定購電售電兩頭價格、電網企業獲得差價收入的間接監管,改變為以電網資産為基礎對輸配電收入、成本和價格全方位直接監管。同時,積極穩妥推進電價市場化,結合電力體制改革,把輸配電價與發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週密部署,確保按期完成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相關工作。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內蒙古電力公司要配合做好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和摸底測算工作,確保相關工作順利進行。
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改革實施後,2015年深圳市輸配電價水準比2014年每千瓦時下降1.23分,這一改革成果直接帶來近期深圳商業電價的大幅下調。業內人士表示,加快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將為推進電力體制改革、有序放開發售電價格、轉變政府監管方式奠定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