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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第一案開庭審理未宣判 專家:勢將影響全國

  • 發佈時間:2015-04-16 07:49:00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過兩個小時的庭審,審判長提出,鋻於雙方對本案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爭議較大,不適合當庭宣判,合議庭將在庭後進行認真合議,並擇期宣判。

  ■本報濟南訊 記者楊萌報道

  4月15日上午,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二樓的一間能夠容納50余人的審判庭裏座無虛席,現場除法院工作人員、原告、被告代理人外,在場旁聽的幾乎都是來自山東省內以及全國其他地區的記者,之所以出現這樣的場面,是由於開庭審理的是我國“專車第一案”。

  今年1月7日,陳超在濟南西客站送人時,被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下簡稱運管中心)工作人員查處,並被認定為利用滴滴專車軟體非法運營,今年2月11日,聽證會後不久,他就收到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其行為被定為構成非法營運,罰款2萬元。但陳超認為自己並不存在非法營運,所以向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將運管中心告上了法庭,4月15日,該案件開庭審理。

  原告、被告爭議較大

  法庭決定擇日宣判

  4月15日,上午8時10分許,《證券日報》記者便來到了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法院二樓審理“專車第一案”的審判庭中,這時已經有一些旁聽者陸續到場,大部分旁聽者都配帶著媒體旁聽證。

  上午9時,隨著審判長、審判員以及人民陪審員步入法庭,該案件的庭審正式開始。本次庭審中,原告陳超及被告濟南市城市公共客運管理中心辯論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點中:首先,被告是否具有行政處罰主體資格和行政許可權;第二,處罰的程式是否合法;第三,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依據是否充分;第四,被罰的法律適用是否正確。

  而雙方的訴求分別是,原告認為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存在處罰主體錯誤,認定事實錯誤,執法程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諸多情形,請求撤銷被告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由被告承擔訴訟費用。

  被告方則對原告提出的處罰主體錯誤,認定事實錯誤,執法程式違法,適用法律錯誤等均予以駁斥,認為法院應該撤銷對被告的指控。

  在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在了被告出具的行政處罰依據是否充分。而被告方在庭審現場播放了執法當日的視頻證據,視頻中,原告陳超承認了自己從濟南市八一銀座廣場接了兩位去濟南西站乘車的客人。對此,原告代理律師認為,執法人員有逼迫和威脅的口吻,且原告沒有收取費用的行為,基於此,原告是否構成非法營運還有待商榷。

  原告的代理律師還質疑了濟南運管執法人員的判斷標準。他認為,對“專車”的認定存在問題,有法律歧義,以及被告認定原告行為非法營運證據是不夠充分的。如果沒有收費,也可以算是一件“好人好事”,不能判斷為是非法營運。

  而被告代理律師則表示,執法錄影中,原告陳超與乘客並不認識,乘客也承認使用滴滴打車軟體找到的陳超。在解釋與乘客關係時,出現了前後不一致的問題,先説是朋友,後又説是同事。原告也沒有車輛運營證和駕駛員客運資格證,非法營運的事實證據充分。合議庭表示,也會根據法律和證據予以綜合認定。

  經過將近兩個半小時的審理,中午12時許,審判長提出,鋻於雙方對本案相關事實和法律適用,爭議較大,不適合當庭宣判。合議庭將在庭後進行認真合議,並擇期宣判,宣判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出租司機、專車司機

  “兩派”心境不同

  庭上的爭論暫時告一段落,但由此引發的庭外爭論還在繼續。記者在法庭外發現,參加旁聽的人已經分為了“兩派”,經過打聽才知道,兩方分別是濟南市的計程車司機和專車司機。由於上述案件涉及兩個不同群體的利益,所以,才分別有了“兩派”不同的意見。

  《證券日報》記者隨機和計程車司機談起這件案子時,司機師傅告訴記者,該案件的審理,在計程車司機這個群體中關注度非常高,由於專車軟體的推出,使他們的收入受到了影響,“活兒越來越不好幹了”,司機師傅告訴記者:“在濟南,我們每月的份子錢是4000元,再加上2000元的油錢,一個月即便是拉出6000元才剛剛夠持平,還不能算上修車。如果,這次審理專車那邊要是贏了的話,我們的活就更不好幹了。”而當記者問道,如果這次原告(陳超)起訴成功的話,對正常的計程車司機有什麼影響的事,這位師傅用開玩笑的口吻對記者説:“還能怎麼辦,實在不行就是當專車司機得了,這樣賺的還能多一些。”

  據記者從當地了解到,目前,濟南市的計程車大約有8000多輛,有數據顯示,受到打車軟體影響,2014年12月份濟南出租汽車的營運數據相比2013年12月份,每車每天營業額下降33元,據此計算,駕駛員每月收入減少1000元左右;從客運量來看,2013年12月份每車每天平均營運31人/次,而2014年同期僅為24-25人/次。

  在開庭審理的當天,有旁聽的計程車司機認為,未來計程車怎麼改革,專車怎麼發展,還得看交通運輸部門的態度和相應的政策。

  不過,在庭審現場,旁聽的專車司機們則認為,如果陳超勝訴的話,他們以後就可以放心營運了。有一位到場的專車司機認為,專車的出現,主要是因為計程車難以滿足市場的需求,不過,他坦言,濟南不少專車是通過私家車挂靠租賃公司接入網際網路專車平臺的。在客管中心打擊非法營運的時候,很多人都擔心被查。“説白了,很多人的車即使挂靠在租賃公司,還是私家車。”他承認,一些專車目前涉嫌非法營運。

  但同時,還有的專車司機認為,如果以後沒有統一規劃的話,任由專車擴張,“大家都沒有活幹了。如果專車越來越多,不但攪動了計程車市場,專車司機也會受損失,歸根結底,還是需要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來表態,出臺相應的政策。”

  “專車服務”何去何從

  亟待政策指明

  綜合多方觀點可知,行業目前亟待解決的問題就是:如何定位專車服務。

  2014年8月,北京市交通委曾明令禁止將私家車挂靠到第三方公司進行汽車租賃,並認定不具備資質的汽車租賃公司從事客運經營為違法行為,此後關於網際網路租車是否合法的爭論一直未曾停止。

  2015年1月8日,交通部公開表示,當前各類“專車”軟體將租賃汽車通過網路平臺整合起來,並根據乘客意願通過第三方勞務公司提供駕駛員服務,是創新服務模式。不過,交通部將私人駕駛車輛混入專車經營的行為定位為黑車。

  而據央視報道,截止到4月12日,上海市交通執法總隊已經累計查處了網路專車涉嫌非法客運的案件共82起,其中,滴滴和快的佔50起。

  有人對網際網路租車服務拍手稱快,有人對專車服務嗤之以鼻,那麼網際網路租車服務未來究竟應該如何發展呢?

  曾有相關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專車服務,是一種衝擊舊有計程車運營體制的新生力量,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和城市的出租管理部門,應順勢而為,支援專車服務在各個角落先行試水,包括公開掛牌營運等。“專車服務”是個新事物,肯定會與舊體制、現有的管理規定相碰撞,政府部門要儘量保護改革的力量,培育規範這一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長。

  但也有人認為,“專車服務”目前仍有很多缺陷,如果貿然試水的話,一旦出現情況便不好收拾,更何況目前國家方面對“專車服務”並未定性,一切還要看國家以及相關監管機構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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