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政採合同可用來融資了
- 發佈時間:2015-04-15 10:26:3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今後,安徽省銅陵市政府採購將引入信用融資和融資擔保業務,政採貸利率及擔保費率由銀行、擔保機構及供應商自行商定。
這是記者近日從銅陵市財政局印發的《銅陵市政府採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工作方案》中了解到的。方案旨在進一步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作用,推進政府採購的制度創新和誠信體系建設,支援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根據方案,政採貸利率及擔保費率由銀行、擔保機構及供應商三方自行商定。貸款利率上浮最高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20%,有融資擔保的項目上浮最高不超過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15%;年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1.5%。銀行及擔保機構不得再另行收取相關管理諮詢費用或附加其他條件。對於中央統一制定的政策,涉及農業、教育、文化、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科學技術、計劃生育、環境保護、保障性住房和村級組織運轉經費等民生項目,以及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政府採購項目,貸款利率和擔保費率應當適度下調。
方案要求,開展政府採購信用融資的銀行應當為銅陵市境內註冊或設立分支機構,且已開展中小企業貸款業務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或其他銀行,報經市財政局備案,具體承辦政府採購信用融資工作。銀行及擔保機構應當制定相應的工作規程,建立滿足政府採購工作需要的快捷通道,切實優化融資流程。對供應商成功提交的貸款申請,從申請時點起,銀行及擔保機構一般應在2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6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及放款。同時建立相應臺賬和報備制度,按季度將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業務開展情況向市財政局報告。
方案提出,財政部門、政府採購交易平臺、供應商、經辦銀行和擔保機構要相互協作配合,共同促進政府採購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工作的順利開展。以自主自願為原則,一方面政府採購中標或成交供應商可選擇是否申請信用融資及融資擔保業務,另一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和融資性擔保機構依據其內部評審制度和決策程式,自主決定是否為供應商提供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同時,供應商一旦出現違約情形,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機構應先行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及時進行償付,償付完成後再向供應商進行追償。
據了解,政府採購信用融資是指銀行以信用審查為基礎,憑藉政府採購合同,按優於一般中小企業的貸款利率直接向申請貸款的供應商發放貸款的一種融資方式。政府採購融資擔保是指擔保機構為政府採購項目供應商向銀行融資提供的保證擔保。凡已簽訂銅陵市政府採購合同的供應商,均可申請政府採購信用融資或融資擔保,供應商可以自願選擇是否採取融資擔保形式為政府採購項目進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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