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品質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範圍
- 發佈時間:2015-04-15 05:31:3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4月14日訊 記者劉松柏報道: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品質發展綱要2015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2015年貫徹落實《品質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工作重點做出明確部署,細化制定了4方面18條共102項具體任務,強調構建放、管、治的品質工作格局,夯實品質工作基礎。
一是突出強調簡政放權,充分發揮企業的品質主體作用。進一步減少和下放品質安全準入類行政審批事項。研究建立品質安全監管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組織開展提升農民工職業技能活動,支援企業積極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企業嚴格落實品質首負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五方主體項目負責人的工程品質終身責任。
二是明確要求提高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品質安全執法部門間的協作,推進資訊共用,形成品質安全監管合力。建立産品傷害監測體系,構建農産品和食品藥品品質安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網路。在重大工程領域推動實施重大設備監理制度。對重大水利工程實施品質安全巡查機制。開展電子商務品質誠信提升行動。圍繞京津冀一體化和長三角戰略,實施開展京津冀、華東地區重點城市公共服務品質監測。實施燃煤鍋爐節能環保綜合提升工程。實施重點區域、重點行業清潔生産水準提升計劃。促進大氣環境品質改善。
三是高度重視推動社會共治,要求形成推動品質提升的合力。繼續開展省級人民政府品質工作考核。指導地方政府將品質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範圍。推動實施産品品質安全責任保險、探索建立品質安全多元救濟機制和産品侵權責任賠償制度。加快構建品質社會共治機制。開展品質強市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曝光品質突出問題和品質案件事件,強化違法廣告案件查辦工作。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
四是提出要加強品質基礎工作,為品質升級提供支撐。充分發揮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的品質基礎作用。加強品質教育和文化建設。完善品質法律法規體系。
《行動計劃》明確了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同時,也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適應經濟新常態,將品質、標準、品牌建設作為穩增長、調結構、促改革、惠民生的重要手段,推進提質增效升級目標的實現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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