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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深圳原下調電價方案遭發改委否決”報道不實

  • 發佈時間:2015-04-14 19:1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周銳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廣東省發展改革委批復同意了深圳市銷售電價調整方案:自2015年2月1日實際用電起,深圳商業用電價格平均下降8.43分/千瓦時,全面實現與工業用電同價;工業用電及居民用電價格維持不變。

  14日,一家深圳媒體以“有消息透露”的方式發佈資訊稱:“深圳此前提交的改革方案中曾提出下調居民用電價格,但被省和國家發改委否決”。

  對於這一報道,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去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批復深圳市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方案時已明確,深圳市銷售電價由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商深圳市制定調整,不需要上報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負責人也對中新網記者指出,官方力推的輸配電價格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打破購售電價格差這一電網既有的收入模式。深圳試點過程中,電網的收入由官方以“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式確定下來,這意味著未來電力的“過路費”將被從黑箱中拉出,直接寫上紙面。

  該負責人同時還指出,為了使輸配電價改革成果更快落地,試點地區已被授予更多的電價制定自主權。

  2014年9月1日起,廣東省煤電上網電價下調,深圳因此獲得4.63億元銷售電價降價空間。

  2014年12月3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2015-2017年輸配電價的批復》明確,2015年-2017年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輸配電價分別為0.1435元/千瓦時、0.1433元/千瓦時和0.1428元/千瓦時。其中,2015年的輸配電價比2014年深圳供電局實際執行的輸配電價(0.1558元/千瓦時)核減了1.23分/千瓦時,按當年售電量735.42億千瓦時計算,約産生9.05億元銷售電價的降價空間。

  對於這兩大塊的降價空間,國家發展改革委明確要求,輸配電價試點改革産生的降價空間要用於調降深圳銷售電價,使改革成果惠及電力用戶。

  深圳市發改委表示,深圳針對商業電價過高的實際,為促進第三産業發展,促進深圳市産業結構升級,此次充分利用上述降價空間,將高需求、大量、普通商業電價統一降至現行價目表中對應電壓及用電效率等級的工業電價,全面實現工商業用電同價。

  根據深圳2013年實際用電結構,調整後,深圳商業電價平均約降低8.43分/千瓦時。其中:高需求商業平均電度電價下降7.97分/千瓦時,大量、普通商業平均電度電價分別下降6.88分/千瓦時、12.37分/千瓦時。按2013年實際用電結構和2014年電量測算,商業用電年降價約12.99億元,充分體現了深圳對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高需求用戶的鼓勵和支援,符合産業政策導向,符合深圳品質、轉型升級的戰略目標,也體現了扶持小微型企業創業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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