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實現農機補貼政策常態化
- 發佈時間:2015-04-14 11:05:33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近日,江西省有關部門印發《2015—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對2015年—2017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的範圍、對象、程式作出規定,改變了往年“一年一個政策方案、年年政策靠坐等”的局面,真正實現補貼政策延續性和常態化。
據介紹,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覆蓋全省,補貼對象為江西省行政區域內直接從事農業生産的個人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除需要安裝的農業機械設備或設施外,個人購買同一品目機具,補貼額點1000元的不超過4台,補貼額>1000元的不超過2台。農業生産經營組織購買同一品目機具,補貼額點1000元的不超過10台,補貼額>1000元的不超過5台。
該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農業機械補貼種類範圍為:耕整地機械、種植施肥機械、田間管理機械、收穫機械、收穫後處理機械、農産品初加工機械、排灌機械、畜牧水産養殖機械、動力機械和其他機械等10大類25小類46個品目。
購機者可在省內任何一家農機生産企業確定的經銷企業處自主購機。經銷企業須向購機者出具購機發票、售後服務憑證和産品合格證書。
江西省根據農業部統一發佈的通用類機具最高補貼額以及農業部組織牽頭省份發佈的部分非通用類機具最高補貼額,結合該省實際,在不高於最高補貼額的基礎上,確定補貼額,並確定品目範圍內其他非通用類機具分檔及補貼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