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崑崙天然氣原黨委書記陶玉春受審 涉案金額逾3億
- 發佈時間:2015-04-14 09:59: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因涉嫌貪污罪、受賄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原中石油崑崙天然氣利用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總經理、黨委書記陶玉春于13日在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受審。在公訴機關指控其所涉的4宗罪中,陶玉春涉嫌侵吞公共財産和受賄合計逾5221.87萬元,涉嫌造成國家利益損失逾2.61億元。該案判決結果將擇日公佈。
2002年至2011年期間,被告人陶玉春先後擔任深圳石油實業公司、深圳石油技術開發進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油器材進出口有限公司、勝利油田青島石油實業有限公司等4家國有企業總經理、法人代表等職務。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陶玉春利用上述職務便利,貪污侵吞公共財物,收受他人賄賂財物、為親友公司非法牟利,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産嚴重損失。其中,除涉嫌單獨侵吞在深圳的一套價值844780元的房産外,還涉嫌與他人共同私分8套價值為16615200元的青島房産;同時,涉嫌與其胞弟陶某共同非法侵吞國有企業經營利潤達9758765.47元;並涉嫌與他人共同私分一家公司的股份轉讓本金900萬元。
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陶玉春不但涉嫌收取一家“乾粉”供應商賄賂16000000元,而且涉嫌為其胞弟控制的5家殼公司非法牟利29487600.98元。同時,在為海南中油深海養殖科技有限公司增資、處理中山鎮華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債務上,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分別造成國有資産損失約1.99億元和32959182.67元。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陶玉春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産共計36218745.47元,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對方財物16000000元,數額特別巨大;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盈利業務交由自己親友進行經營,致使國家利益損失29487600.98元,損失特別重大;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損失231959182.67元,損失特別重大,應依法予以數罪並罰。(記者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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