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海寧:科級幹部“報家底”有多重價值
- 發佈時間:2015-04-14 07:4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報道,北京、貴州、海南等地近期悄然啟動科級幹部申報個人報告事項,引發廣泛關注。
科級幹部申報個人報告事項,意味著個人報告事項制度已經覆蓋到所有行政級別的官員。相比之前只有縣處級以上官員需要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這具有多重價值。
過去,科級幹部不用申報的主要原因,或許是覺得這一級別的官員權力小,腐敗現象少。但情況卻並非如此,近年來,“小官巨腐”現象頻現,一些行政級別不高的腐敗官員,涉案金額卻相當驚人。讓科級幹部“報家底”,無疑有利於遏制基層腐敗,修復基層生態,重構幹群關係。同時,也是對官員的一種保護,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密切幹群關係。
當然,科級幹部“報家底”只是預防腐敗的第一步,如何去核查、監督官員“家底”才是關鍵,畢竟科級幹部的人數更多。同時,也要意識到科級幹部“報家底”存在局限性,特別是報告制度還停留在報告、抽查階段,而完整的財産申報制是包括申報、核查、公開、監督、問責5個環節的。
個人事項報告制度不僅要“擴圍”,讓科級幹部“報家底”,也要向完整的財産申報制邁進,讓所有報告個人事項的官員不敢弄虛作假,更不敢、不能、不想腐敗。只有不斷去突破局限,才能讓財産申報制發揮更多的積極作用。(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馮海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