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財政報告制度改革:2020年前公開“家底”
- 發佈時間:2014-12-31 17:06: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啟動政府財政報告制度改革 要反映政府資産負債等
2020年前政府公開“家底”
今天上午,中國政府網轉發了《國務院關於批轉財政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這標誌著我國將正式啟動政府財政報告制度改革。
根據改革方案,將力爭在2020年前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和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所有各級政府都要編制財務報告,全部“家底”經審計並報人大備案後,將向社會公開。
政府應建立財報體系
通知稱,推進政府會計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資産負債、收入費用、運作成本、現金流量等財務資訊的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
改革方案的總體目標是通過構建統一、科學、規範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編制辦法,適度分離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政府財務報告與決算報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財務資訊和預算執行資訊,為開展政府信用評級、加強資産負債管理、改進政府績效監督考核、防範財政風險等提供支援,促進政府財務管理水準提高和財政經濟可持續發展。
改革方案提出四大任務: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核算體系、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體系、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審計和公開機制、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分析應用體系。
其中,建立健全政府財務報告審計和公開機制也就是説,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和部門財務報告按規定接受審計。審計後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與審計報告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並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政府需編報財務報告
方案中提出了改革的具體內容,要求建立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和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框架體系。
同時還要求,編報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和編報政府綜合財務報告。這其中包括,清查核實資産負債。編制政府部門財務報告;開展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審計以及加強部門財務分析。各部門應充分利用財務報告反映的資訊,加強對資産狀況、債務風險、成本費用、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促進預算管理、資産負債管理和績效管理有機銜接。
還將修訂完善相關財務制度。根據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事業單位國有資産管理暫行辦法》等,保證改革順利實施。
進一步完善決算報告制度。進一步完善決算報表體系,側重反映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同時,加強政府財務報告編報內部控制。按規定建立和實施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機制,設置充足的財務會計管理崗位,加強政府財務報告編報內部控制,保證政府財務報告真實、完整、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