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該如何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中定位
- 發佈時間:2015-04-11 09:10: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新三板該如何在多層次資本市場中定位
如火如荼的新三板,正在醞釀推出包括實行內部分層管理、實行競價交易制度、實行轉板制度、降低合格投資者標準等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就新三板內部分層管理來説,在新三板發展到現在這個階段,的確具有分層管理的必要。
首先,在分層標準上要堅持硬性標準與市場化相結合的原則,對內部各分層的管理上要堅持強制性和自願性相結合的原則。
設置分層標準,應該有多個標準,比如財務標準、交易方式標準、股權分散度標準、資訊披露標準等,讓企業有自我選擇的餘地,而不應該採取一刀切式的、過於簡單化的標準。無論具體採取什麼樣的分層標準,都應該實行硬性標準和市場化相結合的原則。
新三板是新生的事物,允許摸索和試驗,再加上在新三板掛牌企業的類型差別很大,因此,在分層管理上也不宜實行過於僵硬、行政化的管理方法,而應該實行更靈活的管理方法,允許多樣化、個性化、自願化,實行強制性和自願性相結合。
其次,在和其他層次市場的關係上,要堅持既有競爭又有所區分的原則。
從新三板和創業板等交易所市場的關係來看,就已經透露出來新三板的分層設計思路。新三板意圖在內部最高層級分層實行競價交易制度、降低合格投資者標準等改革,而且新三板也意圖留住好的企業,和創業板等展開一定程度的競爭。這一理念是正確的。的確,真正發展成熟的新三板,並不是就不能容納好的公司,真正好的公司也不一定就不能在新三板生存,新三板也不應該單純把自己看作是創業板等市場的蓄水池、後備軍。如果新三板發展好了,企業在新三板同樣能達到目的,而且比在創業板等更加符合企業的發展狀況,則企業就沒有必要轉板,就會願意留在新三板發展。
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講,新三板和創業板等展開一定程度的競爭,也是有必要的。為此,新三板需要在交易制度、合格投資者制度上等進行改革,以便和創業板等市場的制度更加接近些。但是必須看到,新三板畢竟是和創業板等市場有所區別的市場,其是場外市場的一部分,因此必須要堅持自己的基本定位。應該説,場外市場各項基本制度對某些類型企業來説,並不一定就都是限制,並不一定都是創業板等的制度都好,有些企業就是適合在新三板等發展,而不適合在創業板等發展。新三板如果一味追求向創業板等板塊的方向發展,在各方面都力圖向創業板看齊,而放棄了自己的特色,反而對某些企業造成了影響,也就不能達到創辦這個市場的初衷。
同樣,就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的關係來看,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的關係該如何定位?尤其是進行內部分層之後,對於在低層次掛牌的企業,其必然要採取比較低的掛牌標準,可能比現行的掛牌標準還要低。那麼這就産生了和區域股權市場的定位類似以及相應的競爭問題。同為場外市場,兩者的競爭是不可避免的,而且競爭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了。當然,適度的競爭是有利於這個市場的發展的,但是仍然需要一個新三板和區域股權市場的明確定位。這就需要在企業掛牌門檻、合格投資者標準、甚至交易制度等方面做出區分。當然,不可能單純借助行政化的方式進行區分,更多的應該是借助市場化的力量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