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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倒春寒”

  • 發佈時間:2015-04-10 03:29:23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倒春寒”是指初春(一般指3月)氣溫回升較快,而在春季後期(一般指4月或5月)氣溫較正常年份偏低的天氣現象。長期陰雨天氣或頻繁的冷空氣侵襲,抑或持續冷高壓控制下晴朗夜晚的強輻射冷卻易造成“倒春寒”,它對人體健康和農業生産都有一定影響。

  由於春季回暖時間的差異和春播時段的不同,各地的“倒春寒”強度、指標也稍有不同。

  浙江省“倒春寒”的定義為:浙北地區4月5日以後,浙中南地區4月1日以後出現連續3天或以上日平均氣溫小于等於11℃,定義為一次“倒春寒”天氣。

  上海市對“倒春寒”的定義為:入春以後到4月底,連續出現15天平均氣溫低於同期常年值1℃以上,為“倒春寒”。

  四川省“倒春寒”的標準是:3月1日到4月30日,日平均氣溫或最低溫24小時降幅達到3℃或以上,就可以稱為“倒春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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