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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矢志刷出法律存在感?

  • 發佈時間:2015-04-10 00:39: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微商,矢志刷出法律存在感?

  來源:中國網2015-04-09

  江湖多舛,微商要走的路還很長。規則與秩序遲早會因紛呈亂象而開始構建,在這個時候,小本經營的微商,還是恪守底線為好,起碼不要挑釁法律的存在感。

  作者:鄧海建

  借助微信而興起的社交微商近年來十分火爆,然而有業內人士曝出,朋友圈裏微商曬出的高額成交量、火熱交易記錄截圖刷屏,很多是通過軟體製作出來的虛假現象,目的是引誘朋友圈中的人購買,甚至有詐騙嫌疑。(4月8日《廣州日報》)

  這是一個打開空間和朋友圈就恍惚在逛淘寶的時代,微商多得好像玩微信的每天看不到幾片面膜和神皂就快要失眠了。就像網友説的:天冷提醒你加衣,佳節祝福不會少,甚至在臘八節來的時候要你記得喝臘八粥的,除了父母,也就只有微信這幫做微商的了。蠶絲面膜、河豚面膜、火山泥面膜……她們不僅能讓容貌起死回生,還肩負著防禦小三、創造NB未來的使命。有時候,你搞不清做微商與做安利有什麼差別,唯一能分辨的,是微商的“雞湯”裏只有一味調料,叫做“牛氣沖天”。

  不做微商,自然無可置喙于其間的樂趣。不過,刷屏也好,自嗨也罷,商業生態也不能悖逆基本的公序良俗。一是弄虛作假。“從交易對話到轉賬記錄,從效果展示到檢驗報告……”所有能幫微商攬客的內容都能定制,“微信對話生成器”、“支付寶轉賬截圖生成器”和“網銀轉賬截圖軟體”的應用軟體,成了不少微商刷記錄的“神器”,大多分為線上版和本地版,另有貼心的“使用指南”。如果微商賣貨果真靠神器輔佐,消法與廣告法恐怕遲早不會閒著。二是無牌照直銷。《直銷管理條例》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在2006年7月前,並沒有品牌取得直銷牌照。如果一款産品,既沒有直銷的牌子,又在層級代理上偏好虛擬化、金字塔化的獎勵體系,那麼,這種蠱惑“霸道總代式”暴富夢的行銷方式,離傳銷近得恐怕不足一步之遙。三是透支社交情感。1000多萬微商的背後,是社交媒體被過度商業化的現實。去年底,一則段子被瘋傳:“常年在我朋友圈開店賣衣服、賣面膜、賣洗髮水、賣手錶、賣鞋子、賣包包、賣甜品還有賣水果的店主們,已經年末了,租金麻煩你們按時交一下,年關難過。”有人説,微商“殺熟”的行銷模式,令網路時代人際情感隨時面臨被“折現”的危險。

  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要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自然也無須將微商妖魔化。但不得不説的是,近年來,野蠻生長的微商,幾乎快要玩壞了社交零售模式。更廣泛意義上的微商,當然不僅是在微信上開個小店,而是借助web3.0的渠道載體,將傳統交易與網際網路相結合,移動性地實現銷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個體商業行為。微商再是百變,説到底還是“商”。既然是商業範式,總有自己的價值底線。指望無本萬利,等著天降餡餅,甚至幻想靠“拉人頭、佔山頭”來積累財富——這不是“商”,這是“騙”。

  微商肯定要往前走,這是大勢所趨。事實上,僅去年10月就有三家公司上線微店或完成融資,加入京東係的拍拍網重整旗鼓,上線拍拍微店,至今已有數十萬家商家進駐;口袋購物獲得包括騰訊在內的投資者3.5億美元投資;與此同時,電商第三方服務商商派也投入3000萬美金成立有量,涉足微商……“去中心化”的微商,與傳統商業中心式佈局,互補相融。不過,社交與電商生拉硬拽的“聯姻”,很可能令微商還沒有説話之前,就讓人在情緒上心生厭煩。如果無節操的造勢和無下線的行銷又接踵而至,給個理由,我們為什麼要選擇為碎碎念的微商掏錢埋單?

  江湖多舛,微商要走的路還很長。規則與秩序遲早會因紛呈亂象而開始構建,在這個時候,小本經營的微商,還是恪守底線為好,起碼不要挑釁法律的存在感。

  http://opinion.china.com.cn/opinion_46_126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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