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港綠色公約》啟動 倡導靠港船舶使用低硫油
- 發佈時間:2015-04-09 19:2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深圳4月9日電(記者 鄭小紅 )4月9日,《深圳港綠色公約》舉行啟動儀式,7家國際航運企業共有66艘集裝箱船舶參與了第一批低硫油轉換的登記備案。標誌著深圳港成為國內首個倡導集裝箱船舶靠泊轉用低硫油的沿海港口。
目前船舶排放已成為繼機動車尾氣污染、工業企業排放之後,大氣污染的第三大來源。為了保護環境,國際海事組織(IMO)提出了控制船舶柴油機有害排放的MARPOL公約附則VI,附則設定了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中國于2006年5月23日加入,同年8月23日對我國生效。目前全球共建立了4個排放控制區,規定所有遠洋船在排放控制區內都要使用含硫量低於1%的燃油,而這一限值于2015年1月降低至0.1%。
《深圳港綠色公約》是由深圳市政府引導,深圳市船代學會、深圳港口協會牽頭,深圳市港口企業及挂靠深圳港的航運企業自願加入的一項自律性環保公約。
《深圳港綠色公約》旨在通過港口機械“油改電”、“油改氣(LNG)”、靠港船舶使用岸電或低硫油等環保方式,減輕港口機械、靠泊深圳港的船舶所排放的空氣污染物對深圳市及周邊地區的空氣品質的影響。
首批加入《深圳港綠色公約》的企業有:鹽田國際、赤灣集裝箱、蛇口集裝箱、大鏟灣、媽灣電廠等5家港口企業,中海集運、中遠集運、陽明海運、馬士基、赫伯羅特船務、東方海外、達飛輪船等7家國際航運企業,共有66艘集裝箱船舶參與了第一批低硫油轉換的登記備案。
現階段,深圳港“綠色港口”的建設工作以節能減排為核心,重點開展岸電建設、低硫燃料、港內拖車“油改氣”、龍門吊“油改電”、場內照明由高壓鈉燈改LED燈等項目。
為了推動綠色港口的建設進程,深圳市政府制定了相關政策。2014年9月24日公佈了《深圳市港口、船舶岸電設施和船用低硫油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成為中國內地率先出臺“綠色航運”補貼政策的城市。深圳市為此將每年投入補貼2億元以實現綠色港口的建設。
據了解,2015年3月24日,中海集旗下的“新青島”號在深圳港停泊時轉用了低硫燃油,這是深圳港綠色公約發佈以來第一艘響應公約的轉油船舶,標誌著深圳港綠色公約的推廣走向了新的臺階。4月5日,陽明海運旗下的“展明輪”,4月9日,中遠集運旗下的“中遠休斯敦號”也在深圳港停泊期間轉用了低硫燃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