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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徐鳴要求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

  • 發佈時間:2015-04-08 07:52:13  來源:國家林業局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國家林業局政府網4月8日訊在全省春季農業生産工作會議上,江蘇省委常委、副省長徐鳴要求全面啟動國有林場改革。

  徐鳴指出,深化國有林場改革,是中央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今年推進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今年2月,黨中央、國務院專門下發了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前不久國務院召開電視電話會議作出了全面部署。江蘇省現有國有林場77個,林場職工2.7萬人,經營面積160萬畝,雖然國有林場面積不大、生態公益林比重不高,但這些林場大多處於生態敏感地區,是江蘇省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搞好這項改革,事關生態建設大局,也事關2萬多名林場職工的切身利益。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深化國有林場改革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抓緊研究制定江蘇省改革實施方案,啟動改革實施工作,確保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徐鳴強調:

  要把握改革方向。對這次改革的總體要求,中央已作了明確,概括起來是三句話,即圍繞一個導向、守住兩條底線、建立三大體制。一個導向,就是要將發揮生態功能、提供生態服務、維護生態安全,確定為國有林場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職能,作為推進林場改革發展的基本出發點。兩條底線,就是要把保護和培育好森林資源放在首要位置,把改善民生作為基本前提,確保森林資源持續增長、林區民生持續改善。三大體制,就是要創新森林資源管護機制,因地制宜推進政、事、企分開,完善政策支援體系,建立起有利於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於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於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國有林業新體制。江蘇省國有林場雖然數量不多,林地面積不大,但地位重要、功能獨特,必須嚴格遵循中央確定的改革方向,保證改革不偏向。

  要落實重點任務。一是調查摸清家底。各地要組織人員,深入每個國有林場開展調查摸底,全面摸清國有林場的單位性質、管理體制、資源資産、人員結構、債權債務、社會保障等基本情況,大力宣傳改革政策,廣泛徵求職工意見和建議,分析梳理改革面臨的困難和問題,認真測算改革成本,為全面推開改革奠定堅實基礎。二是優化整合重組。江蘇省國有林場都不大,平均每個林場面積不足2萬畝,而且分佈比較零散,有的一個縣有5-6個林場。要按照森林分類管理、規模經營的要求,對各地國有林場進行整合重組,減少林場數量,原則上1個縣保留1個國有林場,最多不超過2個。三是明確功能定位。原為事業單位的國有林場,公益林面積比重大,或者因生態區位重要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界定為公益性事業單位,根據資源保護管理任務,從嚴核定人員編制。已經轉制為企業的,原則上保持性質不變,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現公益林管護,或者結合國企改革探索轉型為公益性企業,確屬特殊情況的,可由地方政府根據實際合理確定其屬性。四是妥善安置職工。全面建立以企業勞動合同制和事業單位聘用制為基礎的新型國有林場勞動用工制度。通過內部轉崗、多种經營、社會安置等,多渠道分流安置富餘職工。改革不僅要解決拖欠職工工資、養老和醫療保險費用等歷史遺留問題,而且要根據不同安置情況長遠地解決職工的養老、醫療、住房等社會保障問題。五是理順體制機制。要綜合考慮區位、規模和生態建設需要等因素,合理優化國有林場管理層級,逐步建立管資産與管人管事相結合的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資産管理體制。創新國有林場經營機制,深化人事和內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建立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放開放活商品林經營,通過市場化運作提高經營效益。

  要明確實施進度。7月底前,各有關市、縣(市、區)要把所在地國有林場的家底摸清。9月底前,省發改委、省林業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完成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上報省委、省政府審定批准。今年年底前,各有關市、縣(市、區)編制完成本地區的改革實施方案,並上報省裏審定。省和市、縣(市、區)實施方案下發後,各地林場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經職工大會討論後組織實施。2017年上半年,省裏組織對各地國有林場改革情況進行檢查驗收,下半年組織“回頭看”。各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促進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配套政策,確保改革紮實推進、取得實效。

  要強化組織保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市、縣(市、區)政府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做到林場公益性質明確到位、事業編制落實到位、財政預算保障到位、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安排到位。要成立政府負責同志任組長、有關部門參加的改革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改革實施工作,研究解決重大問題,並層層簽訂責任狀,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二是堅持規範操作。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嚴格依法依規陽光操作,需要取得授權的必須先取得授權,需要報批的必須按程式報批。認真執行國有資産管理有關規定,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引導職工正確對待改革,依法保障職工群眾的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三是強化政策支援。中央財政設立了改革專項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補繳國有林場所拖欠的職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分離場辦社會職能費用等。省裏也將設立專項補助資金予以配套,補助資金按照先改先補、不改不補的原則安排。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國有林場路、電、水等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強化對國有林場基本公共服務的政策支援,同時加強林場金融支援和人才隊伍建設,真正做到把林場基礎設施建設、林業生態修復與建設等資金安排足,把林場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等職能承擔好,讓林場職工群眾從改革中得益受惠。(江蘇省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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