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出臺國有林場林區改革方案 “辦社會”包袱有望放下
- 發佈時間:2015-03-17 23:53: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社北京3月17日電 (記者 龐無忌)面臨“不事不企”身份尷尬、職工生活貧困、經營粗放等問題的大量國有林場林區有望改變現狀。
中共中央、國務院17日發佈《國有林場改革方案》和《國有林區改革指導意見》。其中,將國有林場的主要功能明確定位於保護培育森林資源、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國有林區改革則以厘清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各方面關係為主線,健全森林資源監管體系。
根據官方部署,通過此次改革,中國重點國有林區將增加森林面積550萬畝,增加森林蓄積量4億立方米,重點國有林區將有序實現全面停伐。此外,到2020年,基本理順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實現政企、政事、事企、管辦分開,林區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強化。
國有林場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明確界定國有林場生態責任和保護方式,其中基本不承擔保護和培育森林資源、主要從事市場化經營的林場,要推進轉企改制。
二是,推進國有林場政事、事企分開,加快分離各類國有林場的“辦社會”職能。
三是完善以購買服務為主的公益林管護機制,公益林日常管護將通過合同、委託等方式面向社會購買服務。
四是健全責任明確、分級管理的森林資源監管體制。
五是健全職工轉移就業機制和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妥善安置國有林場富餘職工,不採取強制性買斷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崗分流,確保職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國有林區改革的主要內容包括:首先,區分不同情況有序停止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性採伐,確保森林資源穩步恢復和增長。同時,因地制宜逐步推進國有林區政企分開;逐步形成精簡高效的國有森林資源管理機構;創新森林資源管護和監管機制;強化地方政府保護森林、改善民生的責任。此外,妥善安置國有林區富餘職工,確保職工基本生活有保障。
對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此番改革方案都給與了大量的政策支援。例如官方將加強對國有林場林區的財政和金融支援,加強林場林區的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深山遠山林區職工搬遷,推進國有林區産業轉型等。
目前,中國共有國有林場4855個,職工75萬人。由於多年來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政策保障不到位等原因,國有林場林區職工收入和保障水準較低。而且大量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承擔了社會管理和辦社會的職能,大多債務纏身。(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