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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摘“紅頂”,環評改革始出招

  • 發佈時間:2015-04-08 07:34:38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關注環評改革(上)

  3月25日,環保部公佈《全國環保系統環評機構脫鉤工作方案》,要求環保部直屬單位8家機構今年年底前率先脫鉤,或退出建設項目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仲介”摘“紅頂”,一場全國性環境影響評價改革由此進入公眾視線。江蘇現有近80家環評機構,其中,約30家與省市縣(區)三級環保部門有關,根據環保部時間表,明年6月30日前它們要與環保系統脫鉤或退出環評市場。

  環境影響評價,被認為是發達國家保護環境最有效手段之一。自2002年10月在中國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後,其對從源頭保護環境産生積極的作用,但弊端也日益顯現,“紅頂仲介”潛藏的腐敗就是其中之一。

  一年環評費至少兩個億

  查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記者注意到,其對“環評”的定義為: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後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就省以下而言,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編制的土地利用、區域開發等規劃,工業、農業、水利、交通等專項規劃,以及對全省環境有影響的項目,都需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而做一次環評,費用少則數千元多則數百萬元。環保力度不斷升級,為環評創造巨大的市場空間。

  這個市場誰可分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出臺的資質管理辦法,環評資質須經該局審查合格持證上崗,分甲、乙兩種,分別有不同的要求以承擔不同範圍的業務。對甲級環評機構,要求固定資産不少於1000萬元,其中企業法人工商註冊資金不少於300萬元;具備20名以上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其中至少有10名登記于該機構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現有環評機構主要分四類:環保部門下設機構,其他部門下設機構,大學下設機構,社會民營機構。去年,全省三級環保部門完成環評審批約1萬件。其中,難度較高、環評費在數萬元以上的環評報告書項目約2000件,難度較小、環評費在數千元的環評報告表項目約8000件。業內人士保守測算,相應的環評費用應超過2億元。

  “紅頂仲介”為啥收費高

  “有位縣委書記曾經感慨,他有個項目環評花了不少冤枉錢,一次次都過不了,最後找環保局人説,你們指定一家環評機構。然後,一次就過了。”知情人士直言,指定的肯定貴啊。這位書記現在不傻了,要環評就找環保局,幫他指定環評機構。

  對此,一位胡姓“紅頂”環評機構工程師這樣解釋:企業要做環評,但多半不知道到哪找,往往就去問主管審批的部門。環保部門推薦自己下設環評機構,那在情理之中,這就會“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

  “環保系統的環評機構,應該説是正規軍,無論人員配備、業務水準、技術力量都處於行業領先水準。”上述工程師認為,對於“貴”要辯證看。“相對於民營環評仲介,我們收費可能貴一些,但他們常常偷工減料。有個環評項目,我們報價10萬元,而民營機構5萬元,但圈內人都知道,光現場監測,如果做到位,就要5萬元。”

  而另一位“紅頂”甲級環評機構人士則強調,相對於一些民營環評機構,他們承接大量社會關注度及環境敏感度高的複雜項目,對環保政策把握及技術規範執行更到位,所以可能“貴”;同時,因環評品質較好,更有利於審批部門審批決策,因此更容易過關。

  不過,記者了解到,縣級環保部門下設環評機構良莠不齊現象較為明顯。記者在環保部網站上搜索發現,去年9月該部發出《關於31家環評機構“挂靠”環評工程師問題處理意見的通報》,其中,海安縣環科所、無錫惠山區環科所、濱海縣環科所等“榜上有名”,因環評工程師數量達不到最低資質條件,均被取消資質。比如,海安縣環科所,只有挂靠工程師4名,實有工程師為0。

  僅靠“脫鉤”還不夠

  業界普遍認為,新任環保部長陳吉寧之所以第一把火燒向環評,其誘因是:中央巡視組在專項巡視反饋意見中指出,“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仲介’現象突出,容易産生利益衝突和不當利益輸送。全國環保系統所屬環評機構,以其部門背景在環評技術服務市場取得競爭優勢,有的業務可能導致公共利益與部門利益衝突”。

  “脫鉤令”已在“紅頂”環評機構引發震動。一家環評機構工作人員説,現在大家人心惶惶,“有編制的,要考慮是否迴環保系統,但自己千辛萬苦考的環評工程師資格證就再無用處;不回去,那要成為社會仲介組織員工,又沒信心丟掉體制內身份。”

  讓環評真正發揮正向作用,僅靠脫鉤還不夠。“一些民營公司水準還不如環保系統的;一些大學環評單位,都是利用研究生幹活,老師只負責拉業務,最後看一眼本子,這批畢業了,再換下一茬,哪能培養出專業環評團隊?”有業內人士直言。

  事實上,3月環保部已連發環評新規:2日,發佈《關於部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的通報》,點名批評63家機構和22名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5日,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16日,發佈《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資質管理廉政規定》;18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違法項目責任追究的通知》;24日,印發《關於嚴格廉潔自律、禁止違規插手環評審批的規定》……

  胡工程師分析預測,環評機構肯定會面臨一場“優勝劣汰”:環評機構資質申請將越來越難,環保部對每個環評機構所擁有環評工程師的數量要求還會提高,而環評拼的主要是人力成本,沒有大的業務量很難吸引更多環評工程師;同時,隨著簡政放權力度加大,環評審批權不斷下放,一些本來需要做“環評報告書”的項目未來可能只需做“環評報告表”,環評費用自然低了很多——兩大因素夾擊下,部分環評機構肯定會被淘汰。

  “強化環評源頭把控作用,完善環評規則,將是環評改革方向。”南京大學環科所所長朱曉東認為,設置環評制度是好事,但現實效果並不明顯,個中原因很複雜,光把板子打在“紅頂仲介”身上遠遠不夠,更需從環評制度設計等多方面全面革新。 本報記者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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