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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視野中理解“職業年金”(人民時評)

  • 發佈時間:2015-04-08 03:41: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白天亮  責任編輯:羅伯特

  養老並軌不是簡單的“拉平”。職業年金制度的引入,對於企業年金的推廣同樣具有積極意義

  職業年金來了。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將繳納職業年金,並在退休後享受相關待遇。

  “職業年金”這個新事物一齣現,很多人叫好,但也存在一些猜測和疑慮。有人擔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人都有職業年金,而企業年金目前只覆蓋了少數職工,有可能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待遇差繼續存在。“職業年金是不是體制內的特殊福利?”“養老真的並軌了嗎?”諸如此類的疑問,值得注意。

  這些看法,其實是誤解了職業年金,一定程度上也誤解了正在推進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起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養老保險體系。職業年金,正是多層次保障方式的重要組成。目前,基本養老金的替代率,即退休後養老金額與退休前工資額佔比約為59%。有了職業年金,員工在退休後除了基本養老金外,還能領到一定額度的職業年金。這一制度設計,將使機關事業單位員工退休後的待遇在改革前後不會有明顯落差,新老制度能夠平穩銜接。

  職業年金並不是無條件的福利。社會福利與社會保險最大的區別在於,後者強調權利與義務的對應。要想享受職業年金待遇,必須先履行繳費義務。眼下,職業年金的個人繳費比例為工資的4%,單位再按8%繳納。這意味著參保者先要讓渡一部分當期的工資收入。

  對職業年金的評價,更要從整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制度改革的視野去全面分析和判斷。

  所謂“雙軌制”,主要是“制度軌道”不統一。對於企業職工,從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實施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機關事業單位此前則一直延續傳統的退休制度。後者不繳費,退休後待遇按照工資一定比例確定,反倒比較高。這種顯而易見的不公平,成為近年來社會熱議的焦點矛盾。改革最先解決的就是制度的不統一。今後,不論是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還是在企業就業,都將實行統賬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人人要繳費,繳費構成和繳費比例一致,退休待遇計發辦法一致。有了統一的制度安排,養老公平就有了基礎。

  有人會問,基本養老制度統一了,可是,機關事業單位有職業年金,企業卻不是人人都能享有企業年金,這種待遇差不還是存在嗎?

  這種疑慮可以理解,但要看到,養老並軌不是簡單的“拉平”,也不應著眼于把相對較高的待遇拉下來。從被改革的一方看,設立職業年金以保證待遇水準總體不降低,可以減少改革阻力,避免改革可能引發的震蕩。對企業退休人員而言,他們最期望的,恐怕不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降下來,而是自己的養老待遇漲上去。正是考慮到這一點,儘管經濟下行壓力加大,今年國家仍連續第十一次上調企業基本養老金,這也為未來縮小待遇差明確了方向,那就是:把水準較低一方的待遇盡可能地提高,讓所有人都更好地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

  職業年金制度的引入,對於企業年金的推廣同樣具有積極意義。過去,一些企業有能力卻沒有積極性為員工設立企業年金,一些企業受成本制約而無力引入企業年金,還有一些企業職工希望增加當期收入而不願意參加企業年金。隨著“年金”概念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企業職工將對補充養老有更深入的認識並希望擁有企業年金。

  這勢必將推動主管部門儘快出臺更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方面,降低社保費率給企業更大空間為員工繳納企業年金;另一方面,以更優惠的稅收政策增強企業年金的吸引力,使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齊頭並進。當然,職工對企業年金的期待,也會給用工方以壓力,特別是在勞動力總量減少、人員流動加快、機關事業單位全面設置職業年金的背景下,企業年金很可能成為企業吸引並留住員工的重要一環。企業可能會被經常問到——“你們有企業年金嗎”?

  《 人民日報 》( 2015年04月08日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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