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落腳點是讓農民受益——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解讀
- 發佈時間:2015-04-07 11:10: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4月2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決定》正式公佈(以下簡稱《決定》),這是當前貫徹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決定》有哪些重點和亮點,出發點和落腳點是什麼?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副主任李春生,副主任鄒天敬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
改革出發點是為“三農”服務,落腳點是讓農民得到收益,如果不堅持這個宗旨,供銷社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這次改革出發點是為‘三農’服務,落腳點是讓農民得到收益,如果不堅持這個宗旨,供銷社就沒有存在的必要。”李春生強調,服務“三農”是這次供銷社改革的核心內容。“這次改革有利於目前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家庭聯産承包制的穩定。”為什麼這樣説?李春生舉例:目前農村勞動力轉移的數量非常大,有2.5~2.7億人次的常量,每年還有1000萬的增量。農村誰來種地,地怎麼種?現在迫切需要提升社會化服務體系,而供銷社可以承擔這樣的角色,對於穩定經營制度是有好處的。
李春生説,在農村,供銷合作社相對其他經濟組織來講,組織體系、網路比較健全,目前已經建立了34萬家綜合服務社。“在這樣一個平臺上,利用改革時機把農村所有的養老、幼教、文化、娛樂、超市等生活需求都納入其中,供銷社獨特的優勢和作用就可以得到充分發揮,進而提升我們為農服務的功能和能力。”
那麼這次改革能給農民帶來哪些實實在在的紅利呢?李春生説,《決定》要求供銷社必須提供植保、測土配方、産前種子等相關具體服務。“如果供銷社做到了、做好了産前、産中、産後的服務,那農民會得到很大的福利和紅利。”李春生説,目前供銷社正在建設“新網工程”,整個平臺一旦打通,能夠解決農産品買難、賣難的問題。“因為農民生産完産品,供銷合作社可以進行合同訂購、網上銷售,各種形式幫助農民解決賣難的問題,總之,要通過各種方式讓農民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
供銷合作社會不斷改革,拓展經營服務領域,開展各類合作,形成為農服務的合力
“過去在密切聯繫農民的關係上還不夠緊密,層級聯繫上還比較鬆散,服務功能還不強,供銷合作社體制在有些方面還沒有完全理順,這也是改革的重點和難點。”李春生説,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決定》提出對基層供銷社分類改造,要採取勞動、資本、土地多種形式的合作,吸引農民加入進來,最後要辦成以農民社員為主體的合作經濟組織。“這是供銷合作社的合作經濟屬性決定的,搞活合作社內在的機制,才能真正激發合作社內在的活力,在農業現代化建設當中,在繁榮農村、富裕農民整個過程當中真正發揮作用。”
李春生説,供銷合作社在提升為農服務綜合實力和能力的同時,今後將儘量用市場的辦法去拓展經營服務領域,提高履行為農服務的責任心。
那麼如何拓展經營服務領域?鄒天敬説,供銷合作社已經順應當前電子商務的發展打造了“網上供銷社”。“目前由總社打造的全國性電子商務平臺將在三季度上線運作,各省級社統籌發展區域性、專業性電子商務平臺,最後對接到全國的平臺上,將形成規模優勢。”鄒天敬説,為了突出供銷社貼近農民的優勢,發揮縣級供銷社在農村電商中的主體作用,將推動農村電子商務企業和網上終端通過全國平臺和區域性、專業性平臺跟縣級供銷社進行對接。其次突出供銷社實體網點廣布的優勢,加快縣以走訪基層社、綜合服務社和各類經營服務網點的資訊化改造,形成線下的天然優勢,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三是突出農産品流通重點,加強物流中心建設,組織各地農産品資源通過供銷社的電商平臺進行銷售,實現農村物流的最後一公里和最初一公里有序集散和高效配送。“供銷合作社願意依託這些實體的網點資源,與各類的電商企業開展合作,來共同形成為農服務的合力。”
“我們有信心,供銷合作社一定能夠不斷跟上時代的步伐,而不是落後甚至停留在上個時代。”李春生説,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推進“三農”工作的載體,通過改革最終成為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為農服務的骨幹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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