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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盤降價砸了售樓處 法院判4名業主承擔刑事責任

  • 發佈時間:2015-04-07 10:42:00  來源:錢江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年一年,整個金華樓市都處於動蕩的低迷期,為了吸引顧客,市區多家樓盤都選擇了打折銷售。這樣一來,引起很多原先購買該樓盤業主的不滿,有的甚至採取一些過激的“維權”行為。

  近日,婺城區人民法院就公開審理了濱江金色藍庭售樓處被砸一案。

  樓盤降價,業主毀壞沙盤模型

  2014年7月,金華濱江藍庭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濱江)開發的金色藍庭樓盤打折銷售,這引起先前已購買該樓盤房的業主的不滿,一部分業主發起了維權活動。

  2014年8月24日,李某等業主代表與濱江公司負責人面談,但他們的訴求並沒有得到滿足。作為濱江業主QQ群的群主,李某等人便提議大家會面商議下一步的維權方案。

  當晚業主商議時,有人提出了砸沙盤模型的想法,得到了很多人的贊同。經過商討,大家確定了“維權方案”:到場後先等一等,如果濱江公司負責人還是不肯出面來談,再砸沙盤模型。

  8月30日,數十名濱江業主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聚集到了濱江·金色藍庭售樓部。他們採用懸挂充氣娃娃、拉橫幅、舉旗子喊口號等方式討要説法,因為濱江公司負責人一直沒有出面解決,引起了眾業主的不滿,隨後雙方發生了爭執。

  其中一位業主王某,隨即按照事先約定的“維權方式”推倒了一個沙盤模型,張某某、李某某等業主見狀後也相繼以砸、摔等方式故意毀壞沙盤模型。

  後經鑒定,涉案沙盤模型的損壞價格為人民幣43110元。歸案後李某等人共同賠償了濱江公司損失1萬元,濱江公司對其餘損失不予追究。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等4人無視國家法律,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係共同犯罪。

  近日,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十個月不等。雖説都是緩刑,但也足夠維權業主警醒了。

  購房時常見的兩大問題,該怎麼解決

  維權的業主不僅站到了被告席上,還要被追究法律責任,這又是一例維權要依法的反面教材。

  為此,錢江晚報記者也諮詢了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的陳善律師,陳律師説在近幾年中,業主與開發商産生矛盾與糾紛的主要有兩大問題。一是降價、二是交房。

  陳律師認為,在降價問題上如何維權主要看降價的理由是否充分。“買房是建立在買賣雙方你請我願的基礎上的,如果房子降價業主可以聚眾鬧事,那麼房子升值,開發商是否可以要求加價呢?”陳律師説,只有有足夠的證據可以證明開發商的這次降價行為是惡意降價,那麼購房者可以向消協或者是物價部門進行投訴。

  在交房這件事上,比較普遍的是以下3個問題。開發商態度強硬,要求要簽字後交房。“這就屬於霸王條款,購房者完全有權不簽字。”

  還有一種情況是逾期交房。“這個情況處理起來比較簡單。”一般的購房合同上都會寫明,逾期交房多少天,開發商需要支付多少相應的違約金。超過多少天仍未交房的可以解除合約。“所以遇到這樣的情況,購房者完全可以按合同辦事,走法律途徑。”

  最後的交房過程中發現品質問題。“我們的建議是,購房者在驗房時,最好選一家有資質的驗房機構,由驗房師來幫忙驗房。”有些小細節在收房的過程中,購房者並不能及時發現。比如,下水管道的問題、煤氣管的距離,但是這些小問題很有可能影響你以後的裝修和使用除非是很明顯的品質問題,不然購房者自己驗房肯定很難發現。”陳律師説,最近他就遇到過這樣一例案件。“購房者在驗房時帶上了驗房師,發現了很多品質問題。”於是,這名購房者將驗房師出具的驗房報告交給開發商,開發商只能一一地將這些問題給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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