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公交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被判無期
- 發佈時間:2015-04-03 09:11: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武漢市公交集團原董事長遲旭東,因受賄財物價值超過900萬元人民幣,近日在武漢市中院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武漢市漢陽區檢察院介紹,2012年8月,經上級檢察院交辦,漢陽區檢察院對遲旭東立案偵查。檢察機關偵查查明,2006年1月至2012年2月,遲旭東在擔任武漢公交集團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期間,利用全面管理武漢公交集團工作的職務便利,在該集團對外合資合作、物資採購、人事管理等過程中,大量受賄,為他人謀取利益。
據介紹,遲旭東受賄財務中包括人民幣866.13萬元、港幣20萬元、歐元1.4萬元,面值人民幣5.8萬元購物卡、價值人民幣10.28萬元的江詩丹頓牌手錶一塊、價值人民幣2.63萬元的歐米茄牌手錶一塊、價值人民幣1.01萬元的萬寶龍[微網志]牌手錶一塊、價值人民幣5.26萬元的故宮五福金碗1個。
武漢市中院2014年4月開庭審理此案,遲旭東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法院近期對遲旭東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10萬元,其折合人民幣918.97萬元的涉案款物全部退繳,依法上繳國庫。目前,此判決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