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態下的農民收入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4-03 03:31:59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張紅宇
當前,我國經濟步入新常態,農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內在條件發生了深刻變化,農民增收越來越受到國民經濟和全球一體化發展的深刻影響,持續增收有機遇,但也有壓力和挑戰。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要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在促進農民增收上獲得新成效。
新常態下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民收入形勢分析
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總體向好,有兩個最顯著的標誌:一是糧食生産實現創記錄的“十一連增”,總産達到12142億斤,比上年增加103億斤,連續兩年超過12000億斤。二是農民增收實現“十一連快”,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達到9892元,收入增幅連續第5年超過國內生産總值和城鎮居民收入增幅,城鄉居民收入比從2009年的3.33:1降至2.92:1。農業農村經濟的好形勢對國民經濟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改革意義重大,這是觀察新常態對農民收入影響的兩個重要前提。同時也要看到,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促進農民增收必須適應新的發展環境,應對新的變化和挑戰,為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新常態下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變化,對農民收入影響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家庭經營收入保持平穩。一方面,土地流轉和新型經營主體的發育,以及節本降耗等技術的應用,將有利於家庭經營收入的增長,由此帶來規模化産生的規模收入、結構調整産生的效益收入、成本降低而增加的收入等;另一方面,隨著新常態下經濟增速回落到中高速增長區間,農産品市場需求走弱,價格對農民收入的拉動作用有所減弱。受成本“地板”和價格“天花板”的雙重擠壓,農戶務農種糧收益有限,比較效益較低的問題仍比較突出。
二是工資性收入增幅趨緩。新常態下,農民務工數量增長的速度在減緩,工資增長的幅度在下調。從數量增長來看,2011-2014年,農民工外出數量分別增長了1055萬、983萬、633萬和501萬,增幅逐年下降;從工資增幅來看,近幾年增幅下降表現得更為明顯,2012和2013年工資性收入名義增長分別為16.3%和16.8%、2014年僅增長9.8%。今後,隨著農業剩餘勞動力轉移速度進一步放緩,在經濟增速放緩、結構調整和産業轉移等多重因素的影響下,農民工就業和工資水準增長也將受到一定影響。
三是轉移性收入增長面臨挑戰。2004-2013年,農村居民獲得的轉移性收入從96.8元增加到784.3元,佔農民收入的比重從3.7%上升到8.8%,對帶動每人平均純收入增速上升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在經濟新常態下,國民經濟增速特別是財政收入增速有所放緩,在這種背景下,繼續以直接補貼等形式增加農民的轉移性收入面臨較大的壓力,如何進一步完善對農民收入的直接支援,也是我們面臨的重大政策問題。
四是財産性收入增長潛力較大。近年來,受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水準提高、農民土地流轉和房屋出租增多、參加入股投資分紅人數增加等因素影響,農民的財産性收入不斷增長,已經成為農民收入特別是局部地區農民收入的重要增長源。從長遠來看,隨著今後農村産權市場不斷完善,農民財産性收入還有很大的增長空間。
國民經濟和全球農業一體化對農民收入有深刻影響
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影響農民收入的外部環境和內生機制都發生了重大變化,農民收入越來越受到宏觀經濟環境和國際市場環境的影響。新常態下觀察農民收入,要深刻認識國民經濟發展和全球一體化的影響,把握農民增收的動力源和著力點。
(一)國民經濟發展與農民收入息息相關
大量實證研究已經表明農民收入增長與經濟增長有顯著的正相關性,經濟增長速度快,農民收入增長就快;反之,農民收入也相應地減緩。1986-1990年間,國內生産總值實際年均增速7.9%,農民收入年均增速為2.7%;1997-2002年間,國內生産總值實際年均增速8.4%,農民收入年均增速僅3.9%。近年來,農民收入能夠保持持續較快增長的好勢頭,城鄉收入差距能夠持續5年縮小,與國民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是分不開的。
但也要看到,在新常態下國民經濟發展正在經歷深刻調整,經濟增速回落到中高速區間,據國家統計局數據,2014年我國GDP增速為7.4%,低於2013年7.7%的增速,更低於1979-2013年9.8%的平均增速;財政收入為14.0萬億元,比2013年增長8.6%,增速創下1992年以來的新低,連續3年低於1979-2013年14.5%的平均增速。因此,在農民收入增長問題上,必須有歷史的耐心,密切關注國民經濟對農民收入增長的影響,下決心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繼續維持農民收入增長的好勢頭,逐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最終實現城鄉居民收入均衡。
(二)全球農業一體化對農民收入有深刻影響
全球化給農業産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帶來的挑戰越來越大。我國農業在入世過程中做出了重大承諾,取消了數量配額、許可證等所有非關稅措施;關稅和關稅配額制度成為調控農産品貿易的唯一手段;農産品平均關稅水準僅15.2%,只有世界平均水準的1/4;關稅形式單一,實施稅率與約束稅率同一;糧棉糖配額外關稅最高也只有65%。除一些島國和個別農業規模大競爭力很強的國家外,其他國家農産品關稅水準都比我國高。總體上看,我國已經是世界上農産品貿易開放度最高的國家之一,面臨的競爭壓力正在不斷加大。
農産品價格方面,綜合考慮國際國內供求形勢等因素,預計6-8年後可能突破配額外進口到岸稅後價。大豆、糖料、豬肉、牛肉、羊肉等進口敏感産品,價差問題表現得更為突出。大量進口國外低價農産品,使國內價格既不能隨需求的拉動而相應提高,也不能隨著生産成本的上升而相應上升,進口價格形成了國內農産品價格上升的“天花板”。一些産業的比較效益因此不斷下降,農民通過價格獲得的收入受到影響。
農業補貼方面,我們在加入WTO時承諾“黃箱”補貼上限不超過農業産值的8.5%,現在對棉花等産品的特定補貼已經逼近黃線。我們還面臨資源環境和生産成本這“兩個地板”的約束,農業生産成本上升,資源環境承受很大壓力,依靠投入的發展空間越來越小。隨著農業生産要素特別是土地流轉費用、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我國農業已全面進入高成本時代。據農業部市場司數據,2006-2013年我國稻穀、小麥、玉米、棉花、大豆生産成本年均增長率分別為11.0%、11.6%、11.6%、13.1%、12.0%。同時,資源環境約束也日益趨緊。每人平均耕地和淡水資源分別僅為世界平均水準的1/3和1/4。在“天花板”和“地板”的雙重擠壓下,農業産業發展和農民收入增長的空間受到擠壓,這是我們面臨的現實挑戰。
(三)把握農民收入增長的動力源
從大的歷史跨度來看,影響農民收入的內因和外因大致可以劃分為三大階段。改革開放之初到上世紀八十年代上半期(1978-1985)這一時期農民收入快速增長,主要源於家庭經營性收入的增加。從增長的動力看,主要是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制度改革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生産積極性,與此同時,國家大幅提高農産品統購價格,帶動了農民收入增長。在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後期以來(1986-2009)。這一時期是中國工業化進程快速發展的時期,伴隨著鄉鎮企業和東南沿海勞動密集型産業的快速發展,大量農村剩餘勞動力實現轉移就業,工資性收入在農民收入構成中越來越發揮主導性作用。全球金融危機以來(2009-),經濟全球化的影響不斷加深,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日益受到國際國內兩種資源、兩個市場的影響和制約,農民收入構成中的四大來源都要發揮作用,農民收入增長進入“多輪驅動”的時期。
在農民收入的四大構成中,家庭經營收入對主産區農民增收影響顯著;工資性收入是發達地區和中西部勞動力外出省份農民增收的重要支撐;財産性收入寄希望於深化改革,盤活農村土地和集體經營性資産;轉移性收入需要強化政府對農民收入的支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與此同時,有兩個長期趨勢值得重視:
一是從農民增收趨勢看,兼業收入還將長期存在。超小的農業經營規模使農業兼業化經營成為普遍現象。據全國農村觀察點調查,1993-2013年,純農戶比重由49.90%下降到39.65%,非農戶和兼業農戶比重已達60.05%。兼業農戶産生兼業收入,隨著農業份額在整個經濟增長中逐漸下降,農業部分地被農戶兼業經營不可避免,這一方面有利於增加農戶收入來源渠道、提高收入水準,另一方面也對農業資源在各種類型農戶之間如何優化配置、提高農業部門效率提出了長期的挑戰。
二是從農民收入的動力源看,城鎮化對農民收入的影響不可忽視。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具體的要解決三個“一億人”問題,即促進一億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改造約一億人居住的城鎮棚戶區和城中村,引導約一億人在中西部地區就近城鎮化。“三個一億人”直接關係到農民增收。首先,繼續轉移農村勞動力,增加農民外出務工的數量,可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總量;其次,城鎮化持續健康發展有利於農民工就業和工資水準提升;第三,通過城鄉資源均衡配置、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改革,逐步解決進城農民及其隨遷家屬的住房、教育、醫療、社保等問題,有利於降低農民在城市生活的成本,間接提高農民收入。總的來看,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農民收入增長,必須內外結合、多輪驅動,充分釋放各方面積極因素,努力拓展新的動力源和增長源。
(四)把握不同區域農民增收的著力點我國各地農業資源稟賦、生産方式不一樣,形成了各有特色的現代農業發展模式,與此相應,不同地區農民增收的重點也各不相同。比如,在東北地區,家庭經營收入特別是糧食生産收入對農民增收有重要影響;在河南、安徽、重慶等勞動力轉移較多的地區,農民工資性收入的增長對增收的貢獻率較高。因此,必須從各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出發,明確農民增收的主渠道和著力點,沿海發達地區要更加注重挖掘財産性收入、轉移性收入的增長潛力;傳統農區和中西部地區應更加注重拓展農業內部增收空間,提高農業産業效益,同時吸引沿海地區産業轉移,鼓勵農民創業,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
抓住機遇實現農民收入增長的新突破
(一)抓住農民增收的新機遇
新常態有新機遇,對農民收入而言,機遇表現在兩個大的方面:一個是外部機遇,即不斷深化改革開放帶來的政策機遇和開放機遇;一個是內部機遇,即農業農村發展帶來的産業機遇。
一是政策機遇。中央對三農工作高度重視,從三農“強美富”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五新”要求,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一脈相承,為做好三農工作提供了強大保障。各地把扶持三農作為自覺行動,特別是新常態下以GDP為主要考核指標的政績考核方式逐步轉變,為各地政府重農抓糧促增收營造了更加良好的外部環境。多個地方制定了農民收入增長目標。
二是開放機遇。儘管當前我國農業競爭力總體水準仍然不高,但從長期趨勢來看,隨著需求結構升級、農業技術進步、産業結構優化和經營規模逐步擴大,我國農業競爭力正處於發展提升的長期過程中,這也將為農民收入增長提供更加廣闊的空間。
三是産業機遇。現代農業的內涵已經大大拓展,農業既包括農林牧漁等産業,也涵蓋生態環境保護、觀光旅遊休閒、文化傳承等多重功能,農業邊界的拓展將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和收入來源。農業産業鏈條接二連三的趨勢日益顯現。現代農業的發展將吸引越來越多的工商資本等新型主體投入農業,這既是對産業鏈整合創新實現産業發展的過程,也通過産業鏈條的延伸為農民增收開拓了新的空間。
(二)實現農民增收新突破
新時期推動農民收入增長,必須在尊重農民主體地位、發揮市場機制基礎作用的前提下,著力強化制度創新和政策創設,建立起有利於農民增收的制度環境和內生機制。
在制度創新層面,主要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農業經營制度、人力資本創新和農村産權制度等四個方面改革。
一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制度創新和政策創設中的核心問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産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準提高相適應,只有這樣才能讓農業也成為一份有尊嚴、有競爭力的職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對增加農民收入意義重大,一個重要前提是做好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給農民吃上“定心丸”,讓農民放心大膽流轉土地,提高土地資源的配置效率,同時增加來自土地的財産性收入。
二是農業經營制度創新。在堅持農戶家庭承包的基礎上,發展家庭農場、合作社和各種各樣的産業化經營組織,這有利於提高農業生産專業化水準,增加務農的主業收入。要堅持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要繼續加大扶持力度,幫助小規模農戶解決實際困難,引導他們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行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産要素投入,提高經營效益。發展多元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商品性農産品的主要提供者。各類新型經營主體都有獨到的功能和比較優勢,有各自的適應性和發展空間,需要促進多元主體共同發展,讓農民自主選擇適合的經營方式。完善不同主體間的利益分配機制。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之間是相互關聯、互為補充的關係。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相互交織、良性互動,構建起緊密、平衡的利益聯結和分配機制,共同組成立體式複合型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通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育和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不斷完善,發展現代農業,增加農民收入。
三是人力資本創新。職業化農民的培養,核心是要培養一批有文化、懂科技、會管理的高素質農民,讓職業化的農民獲得人力資本溢出的收入效應。加強職業農民教育培訓,以生産經營類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為重點,對農業基礎經營者、獲證農民、農業後繼者和農業服務人員實行分層培養。實行職業農民準入制度,積極探索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制度和農業行業準入制度。建立高素質人才回流機制,從政府補貼、項目扶持、金融服務、土地流轉、職稱評定等方面創新制度和政策,以穩定的收入保障吸引農村有志青年學習農業、投身農業。
四是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對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意義重大。改革的目標是邊界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運轉流暢,改革的範圍是資産、資源、資金,包括經營性資産、公益性資産和資源性資産。通過股份合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農民經營權入股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國家對集體的投入發展壯大集體經濟,通過重構集體經濟積累新機制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加農民從集體經濟發展中獲得的收入。
在政策創設層面,主要涉及農業投入、農産品價格、農業補貼、農村金融、農業保險以及城鎮化六個方面的政策內容。
一是投入政策。一方面,要提高農業生産效率促增收。重點是加強農田水利、農業科技和設施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農業生産條件,為技術、資訊等先進生産要素進入農業提供基礎平臺,不斷提高農業的産出效率。另一方面,要降低農業生産成本促增收。土地細碎化、地力水準低、水利設施老化失修等問題是制約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産的重要瓶頸,應通過降低農業生産成本實現農民增收。
二是價格政策。在各類政策工具中,價格政策對激勵生産、保障農民收入的效果最直接也最有效。當前,價格政策的核心是理順農産品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為保供給促增收提供有效支撐。應堅持農産品價格形成機制“市場定價、價補分離”的改革方向不動搖,繼續執行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重要農産品臨時收儲政策,總結棉花、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積極開展農産品價格保險試點。
三是補貼政策。要下決心研究出臺針對農民收入的專項政策。可借鑒發達國家的有效做法,探索完善農産品價格支援、直接補貼等保障農民收入的政策工具。加大對生態脆弱地區的生態補償力度,針對貧困地區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增收的專項扶持措施,解決特殊群體的增收困難問題
四是金融政策。要推進農村金融的機構創新、産品創新、服務方式創新。推進機構創新,關鍵是要堅持嚴格規範、強化監督的原則,創設更多面向農民的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組織、社會性金融組織,形成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一體的農村金融體系。推進産品創新,核心是搭建交易平臺,創新抵押産品。推進服務創新,鼓勵金融機構運用移動互聯、雲計算等技術,為農戶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為增加收入提供保障。
五是保險政策。要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力度,逐步擴大農業保險補貼覆蓋範圍,穩步提高農業保險風險保障水準,為廣大的小規模農戶提供基本的收入保障。針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探索開展産量保險、價格保險、收入保險等新型保險産品試點,規避風險,為新型經營主體提供收入的“保險包”、“安全傘”。
六是城鎮化政策。要適應新型城鎮化背景下農村勞動力非農就業和分工分業的發展趨勢,對各類群體的主業收入進行有針對性的政策扶持。對已經轉移到非農就業領域的農民,重點是解決好農業轉移人口的市民化問題,完善農民工工資增長與保障機制,把農民工的住房、教育、衛生、養老等需求納入城鎮發展規劃統籌考慮。對於農業領域的各類從業人員,要在推動生産環節專業化的同時,促進農業“接二連三”與二三産業深度融合,引導支援農業生産向加工、倉儲、物流、行銷等環節延伸,不斷創造相關就業崗位,在産業提質增效的過程中促進農民增收。
(作者係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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