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環保違法屢罰不改如何破局
- 發佈時間:2015-04-02 08:11: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山西省環保廳公佈2014年全年處罰資訊,資訊顯示山西漳澤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蒲洲發電分公司2#廢氣出口排放污染物二氧化硫超標,被罰款10萬元。而被處罰的這家能源上市公司,只是山西國企同煤集團多家下屬企業環保違法的冰山一角。僅去年,同煤集團因環保違法問題就被山西省環保部門處罰並通報高達十余次。(新華網4月1日)
似乎再也沒有比這更具諷刺性的了。同煤集團頭頂著許多頭銜:國家512戶重點企業之一、國家120家大型企業集團試點單位之一、世界五百強排名第369名、“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十大傑出企業”……種種光鮮形象的背後,其下屬企業卻因環保違法問題被屢屢處罰通報。在公眾環保觀念水位逐漸上漲,環境治理日益取得共識的今天,這種景象引人側目。
同煤集團表現的病症,只是環保治理形勢嚴峻的一個縮影。檢索相關新聞即可發現,類似“南京五大環境違法案件通報,知名國企環境污染七宗罪”、 “國營山西鍛造廠等4國企環境違法挂紅牌”、“環保部首次公佈排污黑名單,部分國企成違法釘子戶”的新聞可謂“遍網都是”。環保部2012年曾對中石化下屬三家企業檢查,其下屬企業竟以“國計民生”為藉口瘋狂排污,這引得廣東環保廳官員怒斥“中石化要挾地方政府”。
國企本應帶頭做好表率,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履行社會責任,可為何偏偏是國企,在環境違法方面反而更“任性”?國企往往是地方招商引資的“排頭兵”,也是財政稅收來源的“大頭”,在“GDP崇拜”的年代,這種“身份依賴”更明顯。正因為要看人臉色,環境執法也就只好睜只眼閉只眼。比如,前述中石化下屬三家企業環境違法的案例,當時廣東省環保廳環境監察局局長週全就曾“拍桌子”——“明目張膽!明明發現排污超標,沒人去檢查,沒人去督促……”眼下,地方“唯GDP”的老思維正逐漸得到祛魅,在對不想碰的姿態糾偏之後,也要對失職瀆職的執法人員進行問責。
過去,一些地方環境執法部門習慣對企業違法口頭警告、下個違法整改通知單了事。即使動用經濟手段實施處罰,最終對企業來説不過不痛不癢。就從此次同煤集團多家下屬企業的十余起環保違法來看,資料顯示罰款額度最低3萬元,最高20萬元,這對“日進鬥金”的大企業來説,無非九牛一毛。如果罰款不能讓企業感到“肉痛”,資本牟利的衝動擊退環保責任簡直就是“正常”。
企業大肆環保違法,違法成本過低是個關鍵原因。好在,“帶牙齒”的“新環保法”已經明確將對有違法行為屢教不改的企業進行“按日計罰”,直到追究責任人刑事責任。如此,能否扼住違法苗頭,很大程度上就要看是否把“新環保法”用到用好用足了。
除了不想管、沒認真管之外,企業環保違法屢罰屢犯、屢罰不管的背後,還可能出於執法持續性不足。環境污染現狀,不是一天兩天才形成。環境執法也應該常抓常管,以個案處罰為監管治本贏得時間。在這一點上,不妨借鑒當前反腐領域的經驗,樹立以整治國企環保違法為突破口的思路。這既需要有對環保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也需要對違法整治結果及時“回頭看”,防止病灶反彈復發;更關鍵的,要推進環境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扭轉“先污染後治理”的發展老路,在相關規制框架內切實暢通公眾舉報,嚴格依法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