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詳解重大違法退市程式
- 發佈時間:2015-04-01 02:34:35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首家因涉嫌重大資訊披露違法行為啟動退市機制的上市公司博元投資,3月31日起已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針對從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到終止上市要經過哪些主要程式等諸多疑問,上交所昨天作出了回應。
首先,從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到終止上市,要經過哪些主要程式?上交所表示,主要有四步程式:第一,上交所對公司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博元投資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據此,上交所于3月31日對公司股票實施了退市風險警示,轉入風險警示板交易。
第二,公司股票需在風險警示板交易滿30個交易日。博元投資自其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在風險警示板交易30個交易日。但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間不計入前款規定的交易期間,停牌期間累計不得超過5個交易日。
第三,上交所作出是否暫停上市的決定。上交所將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在博元投資30個交易日期滿後連續停牌之日起的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上市的決定。博元投資如對暫停上市決定不服,可向上交所申請復核。
第四,公司股票被終止上市。博元投資被暫停上市後,未能在中國證監會作出移送公安機關決定之日起的12個月內恢復上市,其股票將被上交所終止上市。
此外,對於投資者參與博元投資股票交易需注意哪些事項,上交所表示,博元投資在風險警示板的最後交易日具有不確定性。根據規定,博元投資股票自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之日起,繼續交易30個交易日,因重大事項停牌最長不超過5個交易日,且不計入30個交易日內。因此,最後一個交易日受實際停牌天數影響而變化,投資者需關注公司相關特別風險提示和説明。
3月27日,證監會稽查局通知上交所,博元投資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和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已被證監會于3月26日依法移送公安機關。按照退市風險警示制度的規定和安排,自3月31日起,上交所對博元投資股票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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