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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領域探索基本法

  • 發佈時間:2015-03-31 21:51:33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吳力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31日,商務部條法司副司長陳福利在商務部召開的吹風會上表示,《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將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其定位在於打造一部我國流通領域的基本法。

  研究人士表示,流通領域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和先導性産業,已經取得長足發展,但也存在諸多弊病。流通領域形成一部基本法,可以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保障流通産業快速健康發展。

  流通領域有望形成“基本法”

  據了解,根據《國務院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商務部起草形成了《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意見稿共分八章九十四條,對商品流通設施、商品流通安全、商品流通秩序、商品流通監管、商品流通促進、法律責任等作了相應規定。同時,意見稿覆蓋了不少熱點問題,包括地區封鎖、商業欺詐、商家違規促銷等等。

  3月31日,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孫繼文隨後就此發表談話表示,意見稿圍繞在商品流通領域“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係”的核心,主要就合理佈局流通設施、維護流通安全、保障流通秩序、促進流通産業發展以及相應的監管體制和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意見稿的定位是一部激發市場活力的法,一部明晰政府邊界的法,一部改革流通體制的法,一部創新管理方式的法。

  陳福利表示,意見稿主要有四大亮點:一是與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作了有效銜接,對其他相關法律起了彌補作用;二是為建設統一開放的國內流通市場作了努力,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之外,商品可在國內自由流通,合法進口的商品在國內流通方面也享有國民待遇;三是借鑒多國法律,規定了零售商、供應商均不得濫用市場優勢地位等原則,保障流通領域的公益性;四是對電子商務等新興流通方式的適應。

  中國社科院財貿所流通産業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宋則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流通領域存在不公平競爭、商業欺詐、地區封鎖等諸多弊病,同時,電子商務發展方興未艾,亟待規範的內容也不少。商品流通法的出臺,對於流通産業健康平穩發展有著重要而長遠的意義。

  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邊界

  陳福利表示,當前的內貿流通領域需要一部貫穿流通各領域、以政府對流通管理為調整對象的基本法,需要從法律上厘清流通領域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更好發揮流通産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

  孫繼文表示,流通産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基礎性和先導性産業,發揮著引導生産、促進消費的重要作用。但我國內貿流通領域還存在著流通設施佈局不合理、流通成本高、流通效率低、流通安全保障不足等問題。同時,內貿流通領域立法分散、不成體系,管理手段有限,力度不足,並在諸多領域存在立法空白。

  中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任清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當前,商業網點佈局、流通安全、流通秩序等都需要規範,但以前流通領域的發展更多依靠層級較低的部門規章或者是分散的法律條文,容易出現規範效力不足等問題。

  宋則表示,流通領域如果形成一部基本法,將可以更系統、更具有針對性地對流通領域進行規範,將來在基本法之下還會延伸出很多針對具體領域的法律規章,農産品、糧食、生豬、成品油、典當等各類商品的流通都需要符合這部法律。“這既是依法治國的具體體現,也是保證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的重要舉措。”

  不過,知情人士表示,目前意見稿正處於徵求意見當中,之後還需要根據反饋的意見進一步討論修改再形成送審稿,最終形成商品流通法還需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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