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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檢查結果“互認”到底有多難?

  • 發佈時間:2015-03-30 01:32:16  來源: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記者 張玥 肖思思

  這是許多患者尷尬乃至“窩火”的經歷:看同一種病,跑不同的醫院,各家醫院CT、B超、血項等檢查結果互不相認,不斷重復檢查,單據攢了一堆,付出無數的精力和花費,檢查結果也是一樣……

  面對較為強烈的患者質疑,我國衛生部門要求推進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工作。但迄今為止,重復檢查現象仍然較為嚴重。一些醫院反覆強調醫檢結果互認“很困難”,表示重復檢查是“為了患者的健康”。

  換一家醫院照一次CT

  重復檢查何時休?

  哈爾濱市民李慧是一位80後媽媽,生完孩子後一直咳嗽、氣短,並伴有低燒。2014年2月初,李慧在黑龍江省醫院做了肺部CT檢查,被診斷為間質性肺炎。隨後,李慧又拿著片子到哈爾濱醫大一院,希望得到專家進一步確診,卻被告知,檢查結果“不認可”,需要再拍一次肺部CT。

  李慧想,哈醫大一院是黑龍江省內聞名的醫院,醫生提出質疑也許是因為省醫院的檢查結果有誤,便又做了一遍檢查。兩個醫院的檢查結果完全相同,都診斷是間質性肺炎。“同一種病,為啥讓我一週內做兩次CT?”

  和李慧的經歷類似,來自安徽的老人付加德去年3月腰部扭傷,他去北京醫科大學大興人民醫院拍了一次X光片,之後去北京世紀壇醫院就診,醫生又要求拍一次X光片,兩次醫檢結果完全一樣。

  北京市民傅先生對記者説,像李慧、付加德這樣重復檢查的經歷許多人都遇到過,無論在同一個城市還是在不同的城市,只要去醫院看病,都會遇到檢查重復、結果互不認可的問題。

  針對社會質疑,原衛生部2010年發文要求,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一些省市衛生行政部門也發文要求,互認範圍及內容包括一級醫院對二級和三級醫院的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結果等。例如,衛生部門要求醫院對谷丙轉氨酶、白蛋白、總膽固醇等抽血化驗,以及X光、CT、心臟彩超等項目檢查結果互認。

  但是,具體到很多醫院和一例例的患者身上,醫檢結果互認卻依舊相當遠。

  互認要求遭遇“軟抵制”

  到底為了啥?

  廣東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指出,醫檢結果互認有利於合理有效利用醫療資源,降低病人就醫費用,簡化就醫環節,改善醫療服務。但是,醫檢費用佔醫院收入比重較大,因而推進醫檢互認容易受到醫生的“軟抵制”。

  “説到底,還是與院方經濟利益有很大關係。”某三甲醫院醫生表示,按照醫保相關規定,藥品費用佔醫療費用的比例,三級醫療機構控制在45%以下,而門診患者藥費比例不超過20%,其他的費用構成,就是處置費、檢查費等。

  “這就要求我們控制藥費和檢查費的比例,假如一個病人,相關檢查在別的醫院做了,而轉到我們醫院不重新檢查的話,他的費用大部分是藥費。”按照規定,藥費超出比例的部分要由醫生支付。為此,醫生需要以重復檢查來平衡藥費的比例。

  “另外,醫院的儀器都是自己花錢購置的,一台100萬元的儀器,當然得盡可能把成本賺回來。超出的,就是醫生的績效工資。”一些醫生表示無奈,“減少醫院的藥價收入,就只好從醫檢中增加收入。”

  黑龍江省一家三甲醫院院長表示,部分省市在貫徹落實衛生部“醫檢互認”規定時,通知各醫院是否需要重復檢查“由接診的臨床醫生確定”,而院方認為檢查結果互認風險很大,容易造成“誤讀”,影響對患者的診治。

  分析人士認為,國家衛生部門要求推進醫檢互認,減少重復檢查;但是一些省市衛生部門的通知又賦予臨床醫生以“最後決定權”,這樣一來,國家政策在貫徹落實過程中容易變形走樣,因而重復檢查難以避免。

  讓患者少花“冤枉錢”

  還有很多事可以做

  如何做到既不影響療效,又讓患者少花冤枉錢?黑龍江省衛計委醫政處副處長趙昱輝表示,一是構建醫療資訊服務平臺,促進醫院資源共用;二是將醫生的收入與檢查收入分離,從根本上改變檢查提成的收入辦法;三是患者多了解自己的病情,多諮詢專業醫生,以減少被重復檢查的概率。

  “此外,加強醫患之間的溝通,對於重復檢查項目徵求患者意見,並給予合理解釋,有助於消除患者的疑慮,增強患者就醫的滿意度。”焦軍東説。

  新華社哈爾濱3月29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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