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收銀行錢不退 為何被“追捧”
- 發佈時間:2015-03-28 14:50:1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制晚報—— 到銀行取款,因工作人員的失誤,市民王女士多收了1萬元。她當時沒吭聲,事後也不肯返還多領的錢,被銀行告上法庭。昨日,惠濟區法院判決,王女士屬於不當得利,應返還1萬元。(3月27日《鄭州晚報 》)
需要強調的是,王女士多拿了銀行1萬元,理應歸還給銀行。王女士的行為本是不妥的,但卻受到許多人的“追捧”,這是最需要反思的一點。
首先,因為在公眾的心中有一種“離櫃概不負責”情結,認為銀行太強勢了,總是在製造“不平等”,這算是給銀行的教訓。
以前銀行的櫃檯上擺放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離櫃概不負責”,現在許多銀行不這麼寫了,變成了溫馨提示:“現金請當面點清”。這其實是一種進步。“離櫃概不負責”體現的是霸王條款,是對儲戶的不尊重,而“現金請當面點清”則顯得溫柔多了,也體貼多了。
其實,銀行的職員也是普通人,如果追不回錢也是要被銀行處罰的。而銀行的霸王條款跟普通員工無關,他們也決定不了銀行霸王條款的制定,拿銀行普通員工出氣,這不是我們願意見到的。銀行面對儲戶有意不還錢,不要片面地認為儲戶素質差,而應該將其看作是一種提醒,是一種警示,銀行要多反思自己的不足。(王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