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市場激活創新 向創新者讓利
- 發佈時間:2015-03-28 01:32:14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唐 婷
當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時,有人提出質疑:創業創新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政府是不是操心太多?今天在國新辦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有記者再次向國家發改委副主任林念修拋出了這一問題。
在林念修看來,如何營造激勵創新的公平競爭環境,充分發揮企業和個人在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是日前正式發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的重要內容之一。
國家發改委統計顯示,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有研發活動的只有14%左右,工業企業研發投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僅為0.8%。多數企業依賴擴大産能規模、壓低成本打“價格戰”,進行同質化、低水準競爭。
與企業創新能力不足並存的是,某些方面的制度和體制抑制了創新主體的動力。比如,經濟政策對創新驅動沒有形成“倒逼機制”,對智慧財産權的司法保護力度不夠。此外,創新資源市場化配置面臨障礙,支援創新的政策體系不完善影響了實施的效果。
直面上述問題,《若干意見》從8個方面提出了30條改革舉措。林念修將之概括為:“一條主線,雙輪驅動,四個堅持”。“一條主線”就是深化改革,通過改革加快破除創新驅動發展面臨的體制和機制障礙。“雙輪驅動”就是要同步推進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其中包括商業模式的創新。“四個堅持”,就是堅持需求導向,堅持人才為先,堅持遵循規律,堅持全面創新。
“在文件的起草過程中,特別注重系統的觀念和部署,避免改革碎片化,這是《若干意見》的一大亮點”。林念修指出,為形成經濟體制、科技體制、人才體制、對外開放體制的系統改革的合力,《若干意見》從營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強化金融支援、建立市場導向機制、激勵成果轉化、完善科研體系、加快人才培養和流動、推動開放創新、加強統籌協調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舉措。
營造創新土壤,激發創新活力,最根本的一點是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若干意見》提出,要實行嚴格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通過研究降低侵權行為追究刑事責任門檻、調整損害賠償標準、完善權利人維權機制等措施。林念修解釋,其目的在於徹底擺脫智慧財産權“侵權易、維權難”的僵局。同時,要加快壟斷性行業改革,破除限制新技術、新産品、新商業模式發展的不合理準入障礙,扭轉“靠壟斷賺錢容易,靠創新獲益難”的局面,讓創新真正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驅動力。
激發每一個創新者的內在動力,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機制是關鍵。“我們既要用事業來激發科技人才創新的勇氣和毅力,但是也要重視必要的物質激勵,讓科技人員‘名利雙收’,這是很重要的政策導向。”林念修表示。
《若干意見》圍繞向創新者讓利,提出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權,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員股權激勵力度。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科研人員通過科技成果轉化取得股權獎勵收入時,原則上在5年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針對企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雙軌制”的問題,《若干意見》提出要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與事業單位流動時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鼓勵他們在企業和事業單位間合理流動。符合條件的科研人員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或創辦企業。“這些規定,都是要促進人才雙向的自由流動,最大程度地調動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林念修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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