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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市場化可以分作三步走

  • 發佈時間:2015-03-27 02:31:13  來源:新京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宏觀大勢

  新電改的提出,有望開啟萬億市場,而售電側放開有望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紅利。發電企業如五大電力集團以及有資金實力的民營資本集團有望率先進入。

  望眼欲穿的新電改方案終於浮出水面,近日,《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簡稱“中9號”)出臺,意味著推動十餘年之久的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破冰”再次邁出了實質性一步。

  自從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方案》(俗稱“電5號”)下發後,除了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有所進展外,方案確定的“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兩大改革議題一直擱置一旁,再未越雷池一步。

  近幾年,圍繞價格,煤電矛盾不斷加劇,發電企業頻現鉅額虧損,持續的虧損使得火電投資逐年下降。而工商企業電費負擔沉重,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發展受到制約,電力部門服務不到位、“電老虎”脾氣大等一系列矛盾,反映出現行電力體制已成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節能減排和發展多種所有制經濟的重大障礙。改革只邁出了第一步,進一步改革將涉及深層次體制調整和利益博弈。

  當然,改革需要有一個漸進過程,要有一個時間契機,也要有一個適當推手,新一輪電改的“岩漿”衝破既得利益的“地殼”,終於噴涌而出。新電改的提出,有望開啟萬億市場,而售電側放開有望成為本輪改革的最大紅利。發電企業如五大電力集團以及有資金實力的民營資本集團有望率先進入。

  從電價制定的角度來看,現行電價管理仍以政府定價為主,電價調整往往滯後於成本變化,更加難以及時併合理反映用電成本、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保護支出。

  而“中9號”中明確規定,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和銷售電價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這意味著電網“統購統銷”的政策不再延續,還原了電網作為電力高速路的屬性。正如兩會期間,國家能源局副局長王禹民所説,電改需要還原電力商品屬性,形成由市場決定電價的機制,以價格信號引導資源有效開發和合理利用。

  其實,電價的市場化改革同樣可以借鑒別國經驗。2013年,日本內閣通過了電力能源産業改革方案。方案共分三步:第一步,于2015年7月左右組建全國性的電網公司;第二步,于2016年左右實現發電和售電領域的自由競爭;第三步,于2018至2020年實現發電與輸配電分離,並取消所有的電價管治。故此,日本各大電力公司發輸配售一體化的運營模式將被打破。

  上網電價市場化是電改的重頭戲,其同樣可分為三步走。第一步,近期可保留煤電價格聯動政策,要進一步調整完善,包括減少發電企業消化煤價上漲比例,及時足額聯動等。第二步,在今後幾年,將這項政策改造升級,借鑒石油價格形成機制的做法,國家明確細化煤電價格聯動機制辦法,由發電企業根據國家規定及市場供求自行決定上網電價,只需報政府部門備案,不再由政府部門審批,從而實現上網電價由審批定價改為機制定價。第三步,從長遠看,上網電價應完全由市場供求決定,企業自主定價。

  改革不是一口吃成胖子,電力市場化改革是一個由易到難、循序漸進、不斷尋找突破口的過程,關鍵還要靠決策層的強力推動和制度引領。要實現電價市場化同樣需要一個漸進式的過程,需要時間和空間。

  □蔡恩澤(晶蘇傳媒首席分析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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