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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害化處理成農保理賠前提

  • 發佈時間:2015-03-26 05:52:5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3月25日訊 記者姚進報道:為提高農業保險規範化管理水準,切實維護投保農戶利益,防範經營風險,保障農業保險持續健康發展,經會簽,財政部、農業部,保監會于近日印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據了解,《辦法》是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加強農業保險監管的重要制度進步。一是強化對關鍵環節的管控,提出了不少於3天的公示期、單證到戶、24小時內現場查勘、將無害化處理作為理賠前提,以及10日內支付賠款等要求。二是加強承保理賠資訊的系統管控,確定了各項資訊採集和系統錄入必需項,提高承保理賠數據品質。三是確定保險機構對協辦業務的管理責任,填補了協辦業務的監管空白。四是對保險公司完善內控提出要求,以提高公司內控制度的規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首次對保險公司承保、理賠、協辦和內控等關鍵環節確立規範。承保業務方面,明確投保資訊採集和系統錄入的內容,規範標的查驗、公示及核保流程,提出見費出單、承保單證到戶等要求。理賠業務方面,加強接報案管理,規範查勘定損、核賠操作,明確賠款支付方式和時效,確保支付到戶且真實有效。協辦業務方面,要求保險公司與協辦機構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加強協辦費用管理,並組織對協辦人員培訓和協辦業務的稽查。內控管理方面,進一步完善和細化客戶回訪、投訴處理、分級審核、內部稽核及檔案管理等要求,加強業務系統和服務能力建設,夯實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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