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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牌照放開尚無明確時間表

  • 發佈時間:2015-03-20 05:55:54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混業經營是未來金融業發展的大方向,但牌照放開需修法先行,短期還不現實。對銀行和券商而言,牌照放開能起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作用

  商業銀行將獲得券商牌照的傳聞近期得到監管層的正式回應。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日前表示,證監會正在研究商業銀行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但有關政策的公佈實施尚無明確時間表。

  金融混業經營將成趨勢

  實際上,市場對證券業務牌照的放開早有預期。去年5月份國務院頒布的新“國九條”就已提出,研究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等交叉持牌;支援符合條件的其他金融機構在風險隔離基礎上申請證券期貨業務牌照。

  “目前一些國有大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已直接或間接持有券商牌照,中銀國際、國開證券等都屬於銀行係券商,有些銀行也開展了債券發行、投資等部分證券業務。”格上理財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有欽表示,目前市場所指的銀行申請券商牌照,主要是指投行和經紀這兩塊業務。

  對銀行開放券商牌照涉及到《商業銀行法》的修訂,其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産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牌照放開應修法先行,短期還不現實。現行法律下我國金融體系屬分業模式。牌照放開還需《證券法》、《商業銀行法》修改先行,考慮到修法涉及面大,影響深,短期不太現實。”華泰證券分析師羅毅表示。

  “但總體上,混業經營是未來金融業發展的大方向。”羅毅預測,“進程上,會先放開單一業務牌照,全牌照將需較長時間。”

  有分析人士表示,未來監管層可能逐步放寬證券業務的牌照監管,並按照經紀、投資銀行、資産管理等各個業務板塊進行牌照管理。在對銀行放開券商牌照的同時,券商也將可以參控股其他金融機構,提升券商業務發展的協同性。

  短期難改行業競爭格局

  雖然銀行將獲得券商牌照已有明確預期,但何時推出、如何推出等尚不明確。

  中信建投分析師楊榮認為,從放開業務牌照進程上,預計可能較先放開的是承銷業務,最後放開的或將是經紀業務。就經紀業務而言,雖然銀行網點眾多,但是對於投資諮詢服務,券商相比銀行更具有優勢。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未來銀行將主要通過收購證券公司的形式獲取證券牌照。“對於銀行和券商而言,這主要起到優勢互補、協同發展的作用,短期內對券商格局不會産生太大影響。”吳有欽表示。

  中金公司近期發佈研報顯示,2014年證券業收入2602億元。如果牌照完全放開,商業銀行最好情況下能獲得25%至30%的收入份額,按照40%的凈利潤率,這只相當於銀行業2014年凈利潤的1%至2%。

  這意味著,對銀行而言,由於券商體量偏小,難以帶來盈利的大幅提高。對券商而言,銀行的收購不會增加券商的整體數量。即使被收購的券商在銀行的支援下快速增長,但仍需較長時間才能真正改變證券行業的競爭格局。

  “券商核心競爭力在於豐富的行業經驗、靈活的管理機制、優秀的人才儲備,這些都需要時間積累,而不是簡單通過獲取牌照就能獲得的。”楊榮認為。

  舉例來説,中國銀行持有內地全牌照券商中銀國際證券37.14%的股權,但中銀國際證券在國內證券行業的市場份額並未顯著提升。

  而從商業銀行進入基金、信託、保險等行業的實際經驗來看,雖然這些子公司憑藉母行的渠道和客戶優勢獲得快速發展,但並未顯著削弱行業內領先公司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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