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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協提醒:購房切忌“頭腦發熱”

  • 發佈時間:2015-03-20 05:35:42  來源:成都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日前從成都市消協發佈的2014年投訴分析報告中得知,2014年我市房屋投訴382件,與2013年相比增長了近一倍,投訴內容主要涉及合同糾紛、房屋品質和開發商虛假宣傳,這三類問題佔全部房屋類投訴的82.46%。

  現實 房屋問題困擾大

  “這兩年群團投訴少了,但投訴所涉及的問題大多會困擾消費者很久。”成都市消協相關人士説,交易合同糾紛主要集中在合同附加條款、期房和現房不相符、周邊環境不一樣、配套不完善、交房延誤、有關定金的糾紛等方面;房屋品質問題集中在漏水、滲水問題,外墻面脫落及墻壁裂痕等;開發商的虛假宣傳則主要體現在誇大宣傳效果。此外,屢見不鮮的問題還有房産仲介糾紛,如仲介方為達盈利目的隱瞞房源真實資訊等。

  案例 房屋銷售有貓膩

  市消協還公佈了2014年受理並解決的一起購房維權典型案例。

  2014年6月,市民楊先生前往金牛區某樓盤售樓部看房。該項目置業顧問向他介紹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源。該樓盤交通便利、配套完善,所介紹的房源正對中庭,相對安靜,很適合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居住。看到楊先生有點動心,接待他的置業顧問“提醒”説,還有一位客戶也看中了這套房源,楊先生想購買得立即下單。由於擔心被人“搶了先”,楊先生當即繳納了2萬元定金,填寫了認購書。可當他再次向置業顧問確認房源位置時,此前看好的“中庭”房卻變成了“臨街”房,更讓他奇怪的是,認購書原本應該是雙方商榷房源情況後再填寫,可擺在他面前的卻是一份格式認購書,只需他簽字即可。由於當時恰好有急事,楊先生沒有多想就按照置業顧問的要求填寫了相關資料。可回家後的楊先生總覺得不對勁,似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便將上述情況投訴至了市消協。

  最終,消協認為在這一買賣過程中,開發商故意隱瞞了房源資訊,且認購書中存在不公平條約,判定開發商退還楊先生所繳納的一切費用。

  提醒 買房須做“明白人”

  成都市消協相關人士提醒購房者,買房時須認真研究合同條款,把置業顧問的相關承諾落在紙上。對開發商現場提供的樓盤宣傳資料、樣板間、沙盤模型及現場置業顧問的“熱情接待、口頭承諾和介紹”等要保持清醒認識、正確判斷、理性對待、多看多問,不要“輕易相信”、“頭腦發熱”、“眼見心急”,避免在銷售現場被置業顧問完全主導,防止受其虛假宣傳、誇大不實等資訊的誤導。必要的情況下,購房者可對樓盤宣傳展示內容採取現場照相,也可對置業顧問口頭的承諾與介紹內容採取全程錄音(事前應提醒告知銷售人員)或要求以書面形式(加蓋開發商或銷售公司印章)確定等多種方式來做好相關證據的保存,這既能約束和限制開發商可能存在的虛假宣傳和誘導、誤導行為,又能避免事後因宣傳內容與合同內容不一致而導致司法訴訟時的證據缺失。本報記者 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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