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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車”市場需要監管,更需要因勢利導

  • 發佈時間:2015-03-20 03:34:02  來源:今日早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聚焦杭城專車服務市場③

  “專車”市場需要監管,更需要因勢利導

  杭州運管已查處非法營運“專車”14例,約談平臺方12次

  □本報記者 金梁/文 陳驍/圖

  手機一按,“專車”到府接送,這自然讓乘客自在暢快。

  近日,本報記者從體驗“專車司機”開始,到採訪平臺方Uber公司,發現私家車變身“專車”僅是一步之遙。之後,記者聚焦整個“專車”服務市場,發現了目前存在的種種問題。

  有問題並不代表一定要反對。對於“專車”這樣的新生事物,連交通部也覺得是創新服務的好樣本,但前提是健康、公平、安全的“專車”,而非留有種種隱患的“黑車”。

  就“專車”問題,近日,記者採訪了杭州市運管、工商、機動車服務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在私家車做“專車”的問題上,杭州的查處一直是不遺餘力。

  採訪中,記者深感,“專車”不“專”的問題越滾越大,不僅因為目前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而且“問題專車”的隱蔽性,也讓職能部門管理、查處的難度加大。

  披著“專車”馬甲的私家車上路接客,會被相關部門查處嗎?

  記者昨日聯繫了杭州市運管局獲悉,早在去年10月杭州就查處了首例非法營運“專車”。

  據介紹,杭州市運管局西湖管理處在汽車西站巡查時,發現兩個乘客從一輛卡羅拉轎車下車。駕駛員稱自己是某租賃公司員工,駕駛的是一輛租賃車輛,自己提供的是代駕服務。最後查實對方車輛實際所有人是其妻子,並非租賃車輛,最後駕駛員被處以1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像這樣的案例,從去年10月至今,一共查處了14例,其中處罰到位的有12輛,各處以1萬元的罰款。另外,還暫扣2輛私家車。”杭州市運管局法規處處長何廣雲對記者説。

  對於查處情況,何廣雲坦言:“(問題‘專車’)監督查處難度不小。”

  他説,查處非法運營“專車”過程中存在三個難:首先是鑒別難,要在杭城幾萬輛“專車”中區別出哪輛是私家車不容易;其次是取證難,駕駛員服務態度好,乘客也接受“專車”這種新服務,即使被查到存在問題也難取證,此外“專車”的數據掌握在平臺方,平臺方不願意提供相關數據給相關部門監督;最後是“專車”市場難控,相關部門曾對“專車”平臺方提出過“清私家車存量,嚴控增量”的要求,但事實上“專車”市場競爭激烈,平臺方常常被市場所主導,一家平臺控制不讓私家車進入,這些私家車就一股腦兒跑到另外一家平臺去了。

  “以Uber為例,去年我們曾約談過他們,Uber的幾名負責人從美國芝加哥等地飛過來,約談中對方承諾肯定會遵守中國法律法規。如今,媒體報道了一些他們存在的問題,我們將對這些情況進行了解,後續肯定會跟進。” 何廣雲説。

  黑車?個人拼車?還是另一種形式的計程車?

  自誕生之日起,對“專車”服務的爭議就未曾停止,即使在它的“原産地”美國。這個新生事物游離在現行的法律法規之外,身份模糊,性質不明。

  然而,“專車”的消費需求卻在短時間內就呈現出爆髮式的增長。上班族們的手機上,多少都有一款專車軟體。

  在晚高峰時段,在人流集中的商圈或者偏僻的景區享受過專車服務的人,與長久以來飽受打車難、停車難之苦的境況相比較,很容易得出“專車真好”的結論。何況還有背後的平臺公司為了爭搶市場份額不惜燒錢補貼。眼下,坐專車的花費甚至比打計程車更便宜。乘客省了錢,高興;司機掙得多,也高興。

  自“網際網路思維”滲透到計程車領域後,這個以往鐵板一塊的領域出現了裂變。先是打車軟體,讓計程車司機和乘客地更順利地“找”到了彼此。去年此時的打車補貼大戰,不少計程車司機至今仍津津樂道。

  長久以來,計程車行業都是特許經營模式。計程車的數量由管理部門決定。然而,在這個體制中,計程車司機和乘客都沒有成為最大的受益者。“專車”服務的出現,“吹皺一池春水”,直接觸動了計程車行業的現有利益格局。作為急速發展的新事物,“專車”服務確實也存在問題。從本報記者的親歷中不難發現,隱患其實不少。

  “專車”的積極意義和存在的問題,管理部門並非沒有看到。對“專車”這個新生事物,管理部門的態度相當謹慎。當前,力求在現行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進行管理,與此同時,謀求國家層面制定行業管理規定。而各種安全風險,更多需要靠各平臺公司自行把控。

  交通部曾有一句“定論”:私家車不能做“專車”。但實際情況卻是,很多在路上開行的“專車”就是私家車。是一禁了之還是有序引導?這考驗管理者的智慧。而專車的管理規範如果不與計程車改革配套實行,“打車難”的現狀就很難改變。

  “專車”前方的,究竟是紅燈還是綠燈呢?

  已查處非法運營的“專車”14例,監管難度不小

  對於“專車”所引發打車市場的亂象,運管局方面表示早已在關注,並在去年已經做了不少努力。“在法律法規還沒有明確之前,我們也有權利保障道路安全。”

  何廣雲説,關於“專車”,他們在去年做了很多調研和約談平臺方的工作。“去年和快的、滴滴、Uber、易到、神州5家做專車的平臺,一共約談了12次,有到府去談的,也有約過來談的,尤其在保險等風險提示方面,對企業提出了很多要求。”

  前不久滴滴快出臺的首個網際網路專車服務標準(詳見今日早報3月18日A14版),多少和運管部門不停地與他們約談有關係。

  對於這個網際網路專車服務標準,何廣雲認為還有很多方面的不足,比如“專車”的定性問題,什麼類型的車輛允許成為“專車”,沒有一個界定。

  “‘專車’行業,從空白到企業出臺服務標準,這是一種進步,然後,逐漸從企業標準變成行業標準,我也更期待相關法規能儘快出臺。”

  那麼,乘客在乘坐“專車”時,遇到疑似私家車,是否也能一起監督一下,通過用戶自發行為從而推動“專車”市場的自律?

  記者採訪了杭州市機動車服務管理局租賃處處長黃文偉。他告訴記者,一些私家車主從事“專車”服務過程,自稱挂靠租賃公司,其實未必合法。“被挂靠的租賃公司要具備汽車租賃經營備案資格,從事‘專車’服務的車輛也要去車管部門進行備案。”

  對於這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備案資格,普通乘客是否能查詢到呢?

  黃文偉告訴記者,打開杭州市機動車服務管理局的官網,其中有一個租賃公眾服務平臺,最下面就有一欄是所有杭州市已經備過案的租賃企業,點擊其中一家進入後,可輸入你所乘坐的“專車”車牌,如果能查詢到則代表該車允許進行租賃經營活動,如果查詢不到,則表示該車沒有備案,有“黑車”之嫌。

  另外,允許私家車變成“專車’,在第三方網路平臺招攬私家車,“專車”平臺方是否要負相關責任呢?

  在今年兩會期間,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在接受記者提問時説,網路交易不是法外之地,第三方平臺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自律和內部的監管。

  今年3月11日,國內首部規範網路交易的地方政府規章《杭州市網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正式發佈,將於今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發佈虛假商品、服務資訊”屬於嚴禁範圍。

  杭州市工商局宣傳與應急管理處處長蔣榮祥對記者表示,消費者如果遇到第三方平臺發佈虛假資訊,可以撥打12315投訴,但是,關於目前可能存在問題的“專車”平臺,暫時未有相應的查處措施。

  運管12次約談“專車”平臺方,促服務標準出臺

  “專車”是否靠譜,可上網查詢有無備案

  〔聲音〕

  “專車”開到了十字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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