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岩收售病死豬肉1243萬餘元 12人獲刑
- 發佈時間:2015-03-18 18:23:0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建龍岩:收購、銷售病死豬肉1243萬餘元 12名犯罪分子被判刑
福建省高級法院18日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消費者權益保護典型案例,犯罪分子林深、賴建華等人在福建龍岩大量收購病豬、死豬,並雇人進行加工後銷售,金額達1243萬餘元,涉案的12名被告人終審被判處16年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被告人林深、賴建華等人在未依法取得相關屠宰資格的情況下租賃龍岩市一處定點屠宰場,大量收購病豬、死豬等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生豬,雇請被告人雷增洪、邢廣茂等人進行生産加工後銷售。截至案發,已銷售金額1243萬餘元。
為了逃避檢疫,林深、賴建華等人向龍岩市新羅區畜牧獸醫水産局駐該屠宰場檢疫申報點負責人張水華(已判刑)行賄2.5萬餘元。2011年5月31日,公安機關抓獲被告人林深、賴建華、雷增洪、邢廣茂等12人,當場扣押問題豬肉120多噸,經鑒定價值257萬餘元。
該案經龍岩市中級法院一審、福建省高級法院二審作出上述判決。(記者鄭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