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出臺新政 涉農貸款增速今年要超平均水準
- 發佈時間:2015-03-18 06: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春耕在即,我國廣大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又到了“喊渴”的時候。近日,中國銀監會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延續去年的總基調,主要任務依然落在持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大力支援農業現代化建設上。
區別於去年,此次《通知》明確提出,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將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水準;深入推進涉農銀行業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強化“三農”服務能力建設;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提升農村金融競爭充分性,並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的容忍度。
從“不低於”到“高於”
長期以來,我國農村金融服務較為薄弱,監管層對此頻頻發力。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23.6萬億元,同比增長13.0%,已連續5年實現了“兩個不低於”(即增速不低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同期)。
而從今年起,涉農貸款“不低於”的目標將調整為“高於”。《通知》要求,2015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穩定、強化和執行好現有各項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正確把握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原則,不斷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力度,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繼續擴大“三農”專項金融債發行規模,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水準。
“這一調整,代表著支農力度的進一步加大,説明瞭監管部門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考核指標的科學合理性,以提升考核的準確度,達到預期的監管效果。”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杜曉山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對於調整後的指標是否符合涉農金融機構貸款的實際,杜曉山建議,可對該指標進一步細化,同時兼顧不同地區、不同類別涉農貸款情況的差異性,而不是簡單地實行“一刀切”的標準。
體制機制改革護航
業內專家認為,要保證涉農貸款新指標的完成,必須從體制機制改革上入手,將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能力的“固化”。為此,《通知》對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國家開發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幾家銀行一一點名,分別強調。同時,支援其他商業銀行下沉機構網點,優化網點佈局,適度擴大農村地區網點覆蓋面。
目前,各銀行已開始積極行動。今年,農行將全面深化“三農事業部”改革,辦好縣域事業部。“要按照體制做硬、機制做活、功能做強的思路,在現行體制基礎上穩步深化改革,重點在轉換縣支行經營機制、激發縣支行經營活力上下功夫。”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長張雲3月17日在該行舉行的2015年“三農”工作會議上表示。
記者了解到,2014年農行“三農”和縣域業務發展平穩,全行涉農貸款達到“兩個不低於”監管要求;金穗惠農通工程服務點64.7萬個,行政村覆蓋率75.2%,較年初提高6.3個百分點;14個集中連片特困地區貸款餘額4621億元;事業部試點已擴大至19個省(市、區)20家一級分行,存款、貸款佔到全行縣域的83%、85%。
涉農服務主體擴圍
在這份向銀行業及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下發的《通知》中,不但提出“允許評級良好、管控能力強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到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還提出要加強融資擔保公司管理,支援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引導信託公司通過多元化金融服務支援農村實體經濟發展,以及鼓勵和引導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在做好風險防範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對農村居民消費金融服務的支援力度。
“將支農金融服務的主體擴圍到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應該是出於對現階段我國農村居民生活消費型金融需求提升的考慮。”杜曉山認為,隨著農民生活水準的提高,消費型金融需求成為農民金融需求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買車、看病和孩子上學,如果家裏沒有閒錢,農民完全可以像城裏人那樣去銀行借錢貸款,享受現代化的金融服務。
另外,今年的農村金融服務監管將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的容忍度。“結合涉農貸款季節性特點,對涉農貸款佔比較高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實施彈性存貸比要求。”中國銀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支援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金融債,增加支農信貸資金來源,以及優先對涉農貸款開展資産證券化和資産流轉試點。(經濟日報記者 姚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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