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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假酒的華潤萬家:請別糟踐"信賴"二字

  • 發佈時間:2015-03-14 13:46:00  來源:新華網  作者:楊玉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標題:賣假酒的華潤萬家:請別糟踐“信賴”二字

  打開華潤萬家的官網,其首席執行官洪傑致辭的第一句話就是:“做最值得信賴的零售品牌”。

  信賴是什麼?先給華潤萬家普及一下:信賴的基本含意是信任並依靠。

  華潤萬家是否值得信賴?

  3月14日,北京當地多家媒體報道稱,消費者孫先生在北京西單華潤萬家便利超市購買了7瓶53度飛天茅臺酒,經國家食品品質監督檢驗中心檢測,鑒定為“該酒不是貴州茅臺酒”。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決華潤萬家超市退貨、退還貨款並10倍賠償孫先生13萬餘元。

  華潤萬家為什麼賣假貨?假茅臺從哪來的?

  華潤萬家稱已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了相應的審查,同時也與供貨商簽訂了促銷合同,對商品各項檢測指標在進貨時進行了審查,已經盡到了基本的審查義務,並辯稱涉案酒水並非茅臺酒,但並不必然就是違反食品安全的商品,是否違反食品安全應當具體説明其必然會産生危害的成分。

  華潤萬家的狡辯聽起來似乎有理。

  按華潤萬家的邏輯,審查了資質、簽了合同、盡到了審查義務,至於茅臺酒是真是假他們可管不著。而且,即使是假茅臺酒,也並不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喝不死人就沒事。“應當具體説明其必然會産生危害的成分”,這句話意思是消費者要舉證證明假茅臺酒有毒。

  華潤萬家的理由是否在提醒消費者:以後來超市購物,請大家自行檢測每一件商品的真偽?

  更重要的是,一二審中華潤萬家均不提供證據證明涉案酒水的來源,所以判決稱應認定華潤萬家對銷售假茅臺酒的行為是明知的。

  難道,華潤萬家所稱的信賴,竟然是與供應商的相互信賴,是假酒供應商絕對值得信賴的“可靠”零售商?而廣大消費者則需自行審查華潤超市商品的可靠性。

  華潤萬家在其官網的企業社會責任部分中聲稱,“建立了一套完備的規範體系,其中在門店現場操作部分,我司在驗收貯存、加工和銷售等各個環節制定了相應的量化指標,要求門店嚴格按此執行,並定期對所有門店進行相應的考核。”

  其實,對於消費者來説,無論超市制定了多少條規則,保證無假貨應該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企業最基本的社會責任。但令消費者失望的是,華潤萬家顯然沒有為消費者把好第一關。

  實際上,這並非華潤萬家第一次推脫責任。

  2014年12月10日,新華食品報道了國家食藥總局發佈資訊稱華潤萬家超市花椒粉鉛超標兩倍多,華潤萬家稱“此次事件因農産品果實、種子吸收營養成分比其他部位多,並受原産地土質、水質等影響導致重金屬含量較高。”

  2014年華潤萬家全國自營門店實現銷售1040億元,自營門店總數達到4127家,超市業務已連續多年位居中國連鎖超市第一,旗下擁有十幾個品牌,包括華潤萬家、蘇果、中藝、華潤堂、Ole’、Pacific Coffee等。

  按照消費者最基本的認知,這樣龐大的超市是值得信賴的,這麼大的店怎麼會賣假貨呢?賣了假貨怎麼會不説明假貨是哪來的呢?難道是要繼續從假貨源頭采購假貨嗎?

  華潤萬家,請別辜負廣大消費者對你們的信賴。(楊玉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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