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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戶農産品亟待納入統一監管體系

  • 發佈時間:2015-03-14 08:31:59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兩會話題

  科技日報北京3月13日電 (記者房琳琳)“從田間地頭到餐桌飯館,新鮮蔬菜等農産品都是常見的主要食材,除了規模化生産,還有大量散戶提供的食材沒有經過監管就直接進入農貿市場。”全國人大代表裴春亮表示,這類直接供百姓食用的農産品監管的缺位,讓“舌尖上的安全”面臨很大考驗。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主任袁傑在記者會上透露,今年將修改食品安全法,目前修訂草案正處在審議階段,這是自2009年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

  據了解,目前在食品加工行業存在兩部並行法律,分別是2006年出臺的《農産品品質安全法》和2009年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北京大學法治與發展研究院和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在聯合發佈的《<食品安全法>修改建議書》指出:“無論是關鍵概念、監管主體、監管對象還是檢驗檢測、法律責任等重大內容上,兩部法律都無法銜接,造成執法部門在監管上存在‘斷裂’現象。”

  首先從概念上講,農産品品質安全法中規定的農産品是指“來源於農業的初級産品,即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産品”;食品安全法中對食品的概念定義為“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那麼,番茄、黃瓜等在兩個法律體系中都可以被理解成應該受到監管的對象。” 全國人大代表賴學佳舉例很典型。

  其次從監管鏈條上講,農産品從“田間”到“餐桌”並沒有形成全鏈條監管,農産品的産地準出工作是由農業部門牽頭負責,而進入超市、農貿市場的農産品品質監管則由食藥監部門負責。

  如此一來,難免出現了一些真空地帶,“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大概有60%的農村散戶生産的蔬菜等食材沒有被有效監管,直接流入了市場。”全國人大代表李旭很擔心。“‘漏管戶’恰恰是不遵守農藥使用安全間隔期,非法使用違禁劇毒農藥、獸藥及飼料添加劑的重災區。”裴春亮作為基層村官,感受很深。

  “因此,在法律上銜接好,才能將食品安全特別是新鮮農産品食材的安全監管納入監管鏈條。”全國人大代表趙皖平如是説,修改食品安全法是個重要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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