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結果(2015年第二批)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5-03-13 11:29:2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6號)的有關規定,我部對申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以下簡稱資質)的相關機構進行了審查。現將審查結果(2015年第二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北京華夏國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機構乙級資質。
二、批准安徽伊爾思環境科技有限公司資質中的評價範圍調整。
三、批准中國水電顧問集團北京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0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機構名稱變更。
四、批准中國農業大學等65家機構資質延續。
五、批准中冶北方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等28家機構資質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住所變更。
六、因資質證書有效期滿未申請資質延續,登出北京環信達環保技術開發有限公司資質。
七、不予批准北京聯合智業認證有限公司等21家機構資質相關申請。
上述審查結果的相關情況詳見附件。請第一至五項中的機構于60日內到我部行政審批大廳(聯繫人:郭珺,電話010-66556045,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直門南小街115號,郵編:100035)領取資質證書,第二至第五項中的機構應在領取資質證書時攜帶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第六項中的機構應于30日內將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交(寄)回我部行政審批大廳。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上述第二至第六項中的機構原資質證書正、副本原件及其縮印件同時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第七項中的機構不服本公告決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不予批准資質延續的機構在原資質證書有效期內已承擔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已經審批部門受理的,可繼續完成。
附件:1.批准情況
2.不予批准情況
環境保護部
2015年3月6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3月6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