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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路基金董事長金琦:"一帶一路"無地域界限投資有四原則

  • 發佈時間:2015-03-12 15:1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3月12日電 (李海霞)12日,絲路基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金琦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一帶一路”沒有嚴格的地域界限,我們認為只要有互聯互通的需要,絲路基金都可以參與相關的項目。

  金琦説,去年11月8日習總書記宣佈了中國將出資400億美元成立絲路基金。在這之後,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會同各有關單位開展了緊鑼密鼓的籌備工作。絲路基金已經在去年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完成了工商註冊。

  金琦透露,今年以來,我們在公司的治理結構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到目前為止,公司的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團隊都已經搭建完成,下一步在繼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的同時,我們將儘快開展實質性的業務工作。

  金琦表示,絲路基金是一個中長期的開發投資基金,我們要為“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和地區實現互聯互通的目標服務。

  我們在完成這個目標時,有四項原則:一是對接原則。我們的投資首先要與各國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相銜接。在“一帶一路”發展的進程中,尋找我們的投資機會。應該説“一帶一路”沒有嚴格的地域界限,我們認為只要有互聯互通的需要,絲路基金都可以參與相關的項目。具體來説,絲路基金將通過以中長期股權為主的多種投融資的方式,投資于基礎設施、能源開發、産業合作和金融合作。這些領域我們尤其要重點支援國內高端技術和優質産能的“走出去”,促進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實現共同發展、共同繁榮。

  二是效益原則。絲路基金的資金分別來自於不同的股東,包括外匯儲備、中投公司、進出口銀行和國開行,這些資金都是有相對應的人民幣負債的,所以絲路基金不是援助性或者捐助性的資金,在運作上,我們必須堅持市場化的原則,投資于有效益的項目,實現中長期合理的投資回報,維護好股東的權益。

  三是合作原則。絲路基金是按照公司法設立的中長期開發投資基金,不是多邊開發機構。我們一定要遵守中國和投資所在國的法律法規,維護國際通行的市場規則和國際金融秩序,注重綠色環保和可持續的發展。應該説,絲路基金的優勢在於可以提供中長期的股權投資,我們要與國內外其他的金融機構發揮相互配合和補充的作用,通過股權、債權以及貸款相配合的多元化的投融資方式,為一些可以在中長期實現穩定的合理回報的項目提供更多融資的選擇。因此,絲路基金與其他的金融機構不是相互替代的關係,而是優勢互補、合作共贏的關係,從而為“一帶一路”沿線的國家和地區發展做出我們的貢獻。

  四是開放原則。絲路基金是開放的,在我們運作一段時間之後,非常歡迎與我們有共同志向的投資者能夠進入到絲路基金來,或者在子基金的層面上開展合作。我們也願意與國際和區域的多邊金融機構,包括即將成立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以及開行、口行、各個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還有中非基金這樣已經成立的基金開展投融資的項目合作。通過合作,各個機構可以更加有效地發揮優勢互補的作用,共同地為地區和全球的發展繁榮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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