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均金代表:加快制定網際網路金融國家標準
- 發佈時間:2015-03-12 08:34:38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網際網路金融是近幾年出現的新生事物,由於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這一新生事物在快速發展成為傳統金融業重要補充的同時,暴露了許多問題和風險,以致于可能會成為影響我國金融體系安全和穩定的隱患。針對這一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均瑤集團董事長王均金向正在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遞交議案建議,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制定網際網路金融國家標準,以進一步加強監管,保證我國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
王均金遞交的這份題為《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建議》議案表示,近兩年來,我國網際網路金融在監管部門的寬容和善意中得到迅速發展。目前已形成了以P2P貸款、第三方支付、小貸公司、眾籌融資、網際網路整合銷售金融産品、網際網路貨幣為主的六大發展方向。網際網路金融是行業的創新和發展,也是對傳統金融的重要補充,其零距離、低成本、參與的民主性和自由度等特點,決定了網際網路金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但其風險和問題也開始陸續顯露。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人帶著不良目的惡意詐騙、騙了錢卷款跑路;二是有人由於技術、專業能力和資本的不足,造成經營困難卷款跑路。雖然,大部分網際網路金融企業是審慎經營、恪盡職守信譽平臺,確實為我國盤活金融存量、普惠大眾作出了貢獻。但“跑路現象”等問題足以讓目前相對弱小的網際網路金融機構難以持續抵抗風險,並給社會穩定帶來諸多問題。而且,隨著網際網路金融的“野蠻生長”,可能會對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形成實質性衝擊。該議案認為,要促進網際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必須規範這一業態。
為此,王均金在議案中建議:一要完善監管規則。不做資金池、不做虛假項目、不自融不擔保,引入第三方機構進行資金監管。金融業監管的嚴格性與網際網路金融瘋長的自由性存在顯性衝突,應儘快明確網路融資納入社會融資總量、虛擬貨幣納入金融監管範疇,餘額寶等貨幣投資的銀行存款納入存款準備金管理,網路融資平臺納入央行反洗錢監管等,為網際網路金融規範有序發展提供法律保障。二要加快法律法規建設,制定網際網路金融國家標準。目前,我國雖然陸續出臺了一些專門針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法規和文件,但網際網路金融法規總體偏少而不健全。建議可從三個方面對網際網路金融進行全覆蓋監管。其一,市場準入監管,即對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設立進行審批。審批的要點是該金融機構存在的必要性和生存能力等,以提高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入門門檻,不是隨便幾萬元就可以成立一家網際網路金融公司,要從企業運營資金、系統安全和技術上嚴格把關。其二,市場運作過程的事中監管。即對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經營過程中的日常監督和流動性監管。但網際網路金融往往創新層出不窮,相關法規處於滯後狀態,目前有些方面處於監管空白。因此,應儘快以立法形式明確網際網路金融機構的性質、法律地位,對其準入資格、經營模式、風險防範、監督管理和處罰措施等進行規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尋。三要發揮行業自律管理作用,在省會城市組建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四要設置實質性風險控制措施,建立企業風險控制系統與線下審核雙保險機制。五要加強與第三方資金支付合作,學習國外先進運營體系和管理辦法。六要完善數據使用的管理,並進行相關立法,構建適應未來的網際網路世界、滿足網際網路金融要求的數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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