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費改革如何讓企業“負負”得輕?
- 發佈時間:2015-03-12 04:32:12 來源:大眾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據新華社北京電 “繼續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負擔。”——今年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的這一表述引發很多代表委員熱議。
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出路在於釋放全社會的創新動力。但不少代表委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吐槽企業身上背負的稅費負擔依然較重,只有進一步簡政放權、減輕企業稅費負擔,才能清除企業創新路上的“攔路虎”,激發企業創新創造的動力。
擺在面上的稅負
“企業除了要承擔增值稅、消費稅等之外,還要承擔25%所得稅以及內資股東20%、外資股東10%的紅利稅,這樣算下來,一般實體企業的稅負要達到40%—50%以上,企業怎麼還有資金可以再去進一步發展。”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宗慶後説。
中國民營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發改委中小企業司原司長王遠枝説,目前,我國小微企業總體來看還是在合理區間運作,但確實出現了回落。如2014年全年規模以上中小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成本同比增長9.61%;稅金同比增長7.47%,但增速比上年回落7.39個百分點;利潤同比增長5.38%,但比去年回落10.47個百分點,可見下行壓力很大。
藏在暗處的費負
目前小微企業負擔“居高不下”,很重要的原因是各種名目的行政性、壟斷性收費很多。企業普遍反映的收費負擔主要表現為三多:一是項目多,二是部門多,三是數額多。特別是一些前置性審批,辦理審批還需要找仲介機構做,仲介機構又收費,環節太多。
值得關注的是,從2015年1月1日起,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取消、停徵和免征了合計54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包括取消或暫停徵收徵地管理費、保存人事關係及檔案費、企業註冊登記費等12項中央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並全面清理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重復設置、收費養人以及違背市場經濟基本原則的不合理收費。
隱形的“五險一金”保負
在不少中小企業看來,包括“五險一金”在內的企業社會保險費,是稅費負擔之外企業背負的又一重壓力,甚至可能成為拖垮企業的最後那根稻草。
“企業要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負擔絲毫不亞於稅收和涉稅收費的負擔。”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財務人員粗略測算,雖然當前企業可享受多項優惠政策,但社保費必須繳納,各項社保繳費總額佔到企業利潤近25%,企業壓力很大。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會長鄭功成分析,“五險一金”中繳費比例最高的是養老保險,也是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小微企業負擔重的主要原因。
在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負擔的改革背景下,日前,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拉開了降低企業社會保險費率改革的序幕。初步測算,僅這一減費措施每年將減輕企業和員工負擔40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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