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創業淪為“一錘子買賣”
- 發佈時間:2015-03-09 08:38: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走不順正當渠道,中小企業就不得不通過其他渠道,比如民間的高息信貸,來解決資金短缺問題,這既增加成本,又為高利貸提供了可乘之機。”説這句話的不是企業家,而是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內江市市長楊松柏。
3月7日,四川代表團舉行開放日活動,楊松柏作了大會發言,其主題只有一個,即為中小企業的創業者代言。
政府工作報告裏提到,要對中小微企業扶開工、送一程,使“草根”創新蔚然成風、遍地開花。但按照全國人大代表、宜賓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易家祥所説的,如何扶開工,送到什麼程度,尚不清楚,比如企業要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才能取得所得稅的優惠,但這個認定對企業的規模、效應、資産門檻要求都比較高,以至於不少新生企業難以獲益。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青年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劉文新對此頗有感觸,他説,銀行對於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間的區別對待現象一直存在,小微企業依舊面臨巨大的融資困難。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設立國家新興産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重點支援處於起步階段的創新型企業,額度為400億元。劉文新説,創業面臨巨大風險,政府既然支援創業就應該包容創業者的失敗,扶持不是投資,不可以一味追求回報。
他建議:在創業引導基金中劃撥固定比例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支援創業者的起步,需要關注的是資金是否真的幫到了創業者,而不是去關心這筆資金的投資回報率。在資金的支援下,即使創業者真的創業失敗,國家損失了部分資金,卻收穫了創業人才難得的創業經驗,這些經驗將是創業者日後再創業路上的珍貴財富。
全國政協委員、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委員錢穎一説,“關鍵問題不是該送到什麼程度,而是怎麼送的問題”。
錢穎一説,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背景下,這是政府職能轉變的最好時機,政府可以更為專注地對相關法規進行修訂,以更符合市場的要求。
全國政協委員、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同意錢穎一的看法,他説,“我們更要關注,(創業者)拿了錢以後,能賺錢嗎,如果企業沒有一個賺錢的環境,就是一錘子買賣,不可持續”。
他説,如今不少的小微企業,融資以後,就把企業轉給了“下家”,“因為看到自己沒法繼續做下去,就轉給別人,所以更要關心企業的生存環境問題”。
劉文新舉了個例子,《消防法》第六十條規定“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5000元與5萬元有10倍的罰金差額,這對於剛剛起步的小微企業來説差別巨大。劉文新説,企業在案件處理中處於弱勢地位,罰金確定的流程與標準不公開,處罰權力多集中在一線執法者個人手中,具有較大的隨意性,不利於市場公平,且為滋生腐敗留下隱患。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文聯副主席湯素蘭説,“如果全社會是這樣的環境,那麼年輕人肯定不會選擇去辦企業的”。
“這些年,不少大學生畢業以後,第一選擇是考公務員,第二選擇是考公務員,第三選擇還是考公務員。如果一個社會不倡導真正公平法治的創業文化,那麼年輕人蜂擁而至的地方,一定是‘黃金’最多的地方。”她説。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裏還提了一句話,“全社會要厚植創業創新文化”。湯素蘭表示“任重道遠”。
本報北京3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