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貸款了
- 發佈時間:2015-03-09 06:29:24 來源: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淳安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
可以抵押貸款了
本報訊(通訊員 魯誼 駐淳安記者 程海波)新春伊始,淳安縣許多從事農業生産的經營業主們得到了一個好消息,從2015年3月15日起,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可以抵押貸款了——這將有效拓寬“三農”融資渠道,有利於加快淳安農村土地流轉,推進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和産業化經營。
該縣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淳安縣政府新出臺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可以抵押貸款的具體貸款對象為,縣內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産經營的各類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借款人需合法取得土地流轉經營權,並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且取得發包方(即村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並在貸款無法歸還時可以由金融機構對抵押的土地流轉經營權進行處置的書面承諾。用於抵押的土地需是具備一定生産規模和持續生産能力的農業用地及其他符合抵押條件的農村土地,且依法經營,未改變農業用途。
據了解,相較于其他貸款,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需要提供的個性化資料主要是3項:土地流轉經營權權屬證明材料,包括農村土地流轉合同、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證等;地上(含地下)附著物情況説明資料;發包方及流出方同意抵押以及同意金融機構處置抵押物的書面證明材料。借貸雙方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後,還需到縣農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金融機構取得《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他項權證》後,即可根據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此外,為鼓勵金融機構支援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發展,淳安縣財政還將對金融機構發放的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實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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