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有效利用外資
- 發佈時間:2015-03-08 21:30:34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閆岩報道目前,中美投資協定談判按照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經過九輪的實質性談判,已經基本就協定文本的核心問題和主要條款達成了一致。高虎城介紹説:“從時間節點來説,中美之間的BIT談判已經結束了文本談判,即將進入到交換負面清單的階段。”而中歐之間的談判還沒有開啟實質性文本談判。“中歐投資協定談判目前已經進行了四輪,但是,由於去年下半年歐洲議會的選舉以及歐洲領導機構的更疊,目前雙方還處於介紹各自文本的階段。”高虎城説。
對於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先後頒布的《中外合資企業經營法》《外資企業法》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俗稱“外資三法”),高虎城指出:“這三部法律在促進我國吸引外資和擴大開放方面發揮了重大的歷史性作用。”
最初的“外資三法”有兩大主導思想:一是嚴格限制準入;二是給予外資企業超國民待遇。“但是‘外資三法’中的一些條款和內容顯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比如個案審批、稅收方面的特殊政策等。”高虎城説,“因此,商務部已經啟動了對‘外資三法’的修改,同時草擬《外國投資法草案》,制定統一的《外國投資法》的基本思路是放寬外資準入、保護外資的合法權益,同時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為外商投資營造更加穩定、透明、可預期的法律環境。”
高虎城透露,經過一年的準備,商務部已于2015年1月向社會就該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從目前的反應來看,建議、討論的熱烈程度是出乎我們想像的。我們將在充分吸收社會各界以及國內外相關人士和企業合理建議的基礎上,對草案進行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儘快上報,履行相應的立法程式,推動這部法律儘早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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