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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房屋所有權不存期限問題

  • 發佈時間:2015-03-07 07:10: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王碩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有文章對《不動産權證書》中出現的“使用期限”提出質疑,認為房屋是“所有權”,不是“使用權”,不應設定期限。昨晚,國土資源部在其官方微網志“國土之聲”中表示,《不動産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文章中稱,在《不動産登記條例》實施前,房和地的權屬是分開記載,或者分別記載在《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上,或者統一記載在房地合一的《房地産權證》上,但分成兩頁分別表述土地和房屋。新製作的《不動産權證書》把房和地放在了同一表格上。文章中稱,新製作的《不動産權證書》令全中國的業主都變成了房客。

  昨晚,國土部官方微網志“國土之聲”就該文章中的質疑予以了回應。“國土之聲”表示,《不動産權證書》上的“使用期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而不是房屋所有權期限,房屋所有權本身不存在期限的問題。

  “國土之聲”強調,新版《不動産權證書》設置的“使用期限”並非可有可無。一方面,能夠讓權利人以及相關利害關係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等權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續期的,方便權利人及時續期,依法保護合法權利;另一方面,有利於保障交易安全,便於在轉讓或抵押等交易活動中依法保障權益。

  “國土之聲”表示,在不動産統一登記實施前的分散登記時期,土地登記也有限期,國有土地使用證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産權證書上也記載了土地使用權期限。

  此外,國土資源部還在微網志曬出《不動産權證書》內頁填寫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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