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對山東省臨沂市大氣污染問題掛牌督辦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3-06 10:29:22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對你省臨沂市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和區域環境空氣狀況專項督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試不驗、偷排漏排、超標排放和線上監測設施運作不規範等環境違法行為,區域環境污染問題較為嚴重。我部決定對臨沂市大氣污染問題掛牌督辦。
請你廳按照督辦要求(見附件)認真抓好各項工作。在掛牌督辦事項完成後,將解除掛牌督辦書面申請(附相關材料)報送我部。我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負責核查掛牌督辦環境問題的整改情況。同時,請你廳指導、督促臨沂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要求,加大綜合治理力度,加強執法監管,對大氣污染問題查處到位、整改到位,及時公佈查處和整改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聯 係 人: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 楊蕾
電話:(010)66556451
傳真:(010)66556444
電子郵箱:jcjc@12369.gov.cn
附件:環境違法案件基本情況及督辦要求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3月2日
抄送:臨沂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部華東環境保護督查中心。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5年3月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