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PE+上市公司”納入監管重點
- 發佈時間:2015-03-06 04:12:55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敖曉波)上交所已把“PE+上市公司”模式納入監管重點。大湖股份昨天發佈公告,其擬聯合春秋基金對外投資事宜收到上交所問詢函。
按照問詢函,大湖股份對於春秋基金的出資人、優勢資本和財中投資是否以直接或間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等多個疑問進行了回應。
上交所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滬市共有129隻PE持有67家上市公司股份,另有7隻PE擬通過參與非公開發行入股6家上市公司;共有28家上市公司與PE共同設立或擬設立32家並購基金或産業基金,總投資規模約448.7億元。
市場分析認為,“PE+上市公司”作為市場創新,存在積極一面,但也容易滋生利用虛假項目炒作股價等行為,破壞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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